您有新信

 
因緣論與萬物
#1
發信站: Singapore Telecommunications Ltd (yahoo.com>)
萬物以因緣關係所構成。
「識緣名色,名色緣識」,即因緣論的主要論據。

有云:
「比如二束蘆,互相倚立,如是緣名色而有識,緣識而有名色。此生則彼生,此滅
則彼滅,正復如此,二束蘆中,如取去其一,他一必仆,如取去其他,他一束亦
仆,名色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正復如此」。
Tue Jan 16 15:46:29 2007
回覆 | 轉寄 | 返回

卍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http://buddhaspac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