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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基本教義-正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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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宗教和哲學都主張,人為了自己的利益和他所生活的社會美好
,應提倡某些道德觀念。這些道德觀念的標準則不一樣,某些人的道
德觀念,可能不適合其他的人。正確和錯誤的行為準則,有時要依靠
世界人民的不同背景──他們的地理、經濟和社會情況等不同而有所
不同。所以,道德的原則標準是不一樣的。

看起來,是否由於時代的變化,人們好像在想宗教導師們所制定的某
些道德原則已經過時。他們熱衷於自己的快樂生活。假若他們認為道
德行為準則是障礙,那他們就會毫不猶豫地將這些準則擱置一邊,然
後接受新的行為方式,不久成為習慣,一旦出現這樣的情況,就無人
介意說這些行為不好。不過有許多道德原則,不分膚色、種族或宗教
,都是期望要遵守的。

佛教的道德範疇是廣泛的,有各種各樣,但是佛教的道德或戒的作用
則只有一個,而不是很多,這就是人的語言和行為的控制。換句話說
,就是語言和行為的純潔。佛教教義中規定一切道德要達到這樣的目
的──戒行,但是戒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一種手段,因為戒對定有幫
助。另一方面,定又是從真實智慧獲得的一種手段。它們輪流起作用
,產生佛陀教導的最後目的──心解脫。所以戒、定、慧是人的情感
和理智的混合體。佛陀為此目的指導他的弟子。

佛陀對待生活的態度,不僅是有理性的,而且是一切美好的生活現實
──道德圓滿和精神解脫。這包含佛陀要我們培養善良的情操,放棄
壞的情感。因為僅有善良情操不能引導我們獲得最後解脫,但是這方
面應當發展。善良的情操應當經常與正見相結合。這樣,就清楚地知
道了戒、定、慧是一根繩的三股,通過這根繩的幫助,謹慎的人就能
達到最高的目的,並宣佈其成就說:「所作已辦。」就是這樣,佛法
指導信徒通過清淨的生活和正見,斷除諸惡,得到解脫。

在這一章中,我們將討論正語,下兩章分別討論正業和正命。由於這
三種屬於戒的一類,在八正道的範圍內,說的是全部佛教的道德準則
,像佛典中所解釋的那樣,用簡單的幾句話來解釋戒,這並不是不可
以的。

佛教的最高目標──究竟解脫,不是驟然可以證得的,它是一種逐漸
的過程,一般要循序漸進地修持。正如經中經常指出的,得到精神上
的清淨,是通過戒行的修持而來的。沒有戒行的修持,精神上的清淨
和證入解脫是不可能的。佛陀告誡弟子們,在進入定和慧的道路之前
,首先在道德行為上要遵守戒律。所以,從頭開始是必要的。佛陀教
導修道的起點是戒,是道德的行為。要在戒的堅定基礎上站穩,就必
須努力制伏瞬息變幻的心念。

佛陀向弟子們指出了克服語言和身體犯罪的方法。弟子馴服舌頭、控
制身體的行為,使自己賺取生活方式的純淨,嚴持戒律,就能在道德
基礎上很好地建立起來。所以,他修學一些重要的戒條並認真地遵守
,即使是最微小的違犯也要戒掉。[i]他要這樣控制自己的語言和行為
,努力守護自己的根門。[ii]因為假若他對根門缺乏控制,不健康的念
頭就會蒙蔽他的心靈。守護住根門,見色、聞聲等等,他就既不被這
些外境所迷惑,也不會引起反感,而是心境保持平衡,捨棄一切歡喜
和厭惡,熱情地修習官能的控制。

他吃東西有節制[iii]並憶念:不是為自我放縱,不是美化身體,而是為
了梵行保持不受損害。他專心警寤策勵,[iv]清除自己心裡的諸煩惱。
[v]這種行為或生活模式,只適用於比丘而不適用於俗人。

假若弟子們熱衷於修道,他就會毫不猶豫地前進,開始更加艱難的修
定任務,通過採取適合於他性情[vi]的主題,不停地繼續前進,圓證菩
提。他逐漸一點一點地、一剎那一剎那地 [vii] 通過克服妨礙修定的重
重障礙,淨化自己的心靈。他就是這樣努力,注意控制變幻無常的心
的。折伏諸根,他的語言、行為和心念都在控制之下,他就得到了自
制。他現在這樣修學戒和定,力圖通過如實知見,如實看待事物,獲
得真正的智慧。如我們在前面討論過的,它包括看待一切因緣所生法
的無常、苦和無我的性質。這對一位修定的佛弟子來說,「世界」不
是外在的或經驗主義,而是人的身體和與身俱來的識,此即五取蘊世
界。對這個五蘊世界,他努力瞭解是無常的、苦的和無我的。佛陀對
這個身心世界,曾在對大王一次話中提到,他說:

大王,經常記住,看世界是空──捨棄有『我』之看法。[viii]
如是即可征服魔羅(死)。

一個佛弟子是這樣修慧時,他就能正確理解「無常之物不值得歡喜,
不值得重視,不值得執著。」[ix]他不認為五蘊、五根和與之相應的境
是「我」和「我所」。佛陀曾告誡說:

諸比丘,非汝等之物,棄捨;棄捨,於汝等有利。諸比丘,何為非汝
等之物:啊,諸比丘,色身非汝等之物,棄捨;棄捨,於汝等有利;
受非汝等之物……想非汝等之物……行非汝等之物……識非汝等之物
,棄捨;棄捨,於汝等有利。[x]

他這樣如實理解事物,體會五取蘊的真實性質,「無依止而住,在世
間不執取任何事物。」[xi]──蘊與官能世界,在生活中感受最高的快
樂──涅槃。簡單一句話,這是雅利安(聖)弟子通過逐漸修習而達
到最終目的的方法。

讀者會注意到,通過逐漸修持,實為最後解脫的這種自我淨化、自我
控制,沒有任何外力強迫。對於已辦或未辦之事,既無獎賞,也無懲
罰,不用聖水洗浴,既不向什麼神上供,也不禮拜神、禮拜太陽或火
。為什麼呢?因為清淨和染污完全依靠自己,外界的有情或無情,不
能也不批准我們的清淨和解脫。《法句》說:

非裸行結髮,非塗泥絕食,
臥地自身塵,非以蹲踞住,
不斷疑惑者,能令得清淨。[xii]

關於佛教的道德準則──戒,現在讓我們來詳細地討論一下。在巴利
文的另一原典《長部》第一經中,我們發現有一個關於「戒」的很長
和很複雜的故事,在這裡我們暫不作討論。

在正當行為的項目中,最基本的是守五戒。這是佛教道德的ABC,是
在家信徒要遵守的基本戒條。這些戒條是:

1.不殺生。[xiii]
2.不偷盜。
3.不邪淫。
4.不妄語。
5.不飲酒。

埃德溫.阿諾德爵士在《亞洲之光》中,是用下面的話來形容五戒的
:

不殺唯恐汝自殺,原因全為憐憫他,
走在人生向上路,此行可謂最低下。
自由給與方可取,但非貪得強與欺,
為人不愛非義財,只取屬於彼自己。
不作偽證不詆毀,更不妄言說是非,
內心清淨說實話,此方堪稱真諦輝。
避開藥物麻醉劑,用彼能使智亂昏,
澄清心境洗身體,無須神酒蘇摩羹。[xiv]
不觸鄰居人妻妾,不作肉慾犯罪行,
此種行為是非法,亦非人情適當行。

這些戒是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守和實踐的,不光是念一念,說一說就能
完事的,或者是只適用於別人而與自己無關。

「心中知道戒條之人,但不實踐,有如人點燃燈,卻又閉上眼。」[
xv]

佛教不要求在家信徒像期望僧團成員一樣遵守所有的戒律。但是不管
是出家人還是在家人,道德觀念對向上之路是重要的。皈依三寶、成
為佛教徒的人,期望他至少要守這五條基本戒。五戒是道德的起點。
五戒不限定在某個特殊日期或地方才遵守,而是終生經常在一切地方
都要遵守的。

除那些至少證了初果以上的人以外,其他一切人都有可能犯戒。不過
一旦有違犯發生,後悔對一個的軟弱和缺點是毫無用處的。因為後悔
沒有好處,不能幫助自己或幫助別人,它只能擾亂人的心靈。另外,
根據佛教說,戒是可以遵守的,犯錯誤不是「罪行」,「罪行」那個
字眼,對佛陀的教義來說,是無關的。沒有「破壞佛的法律」這樣的
事,因為佛不是立法者,不是對有情懲惡獎善的裁決者。所以沒有「
罪行」悔恨、悲傷或遺憾的事。事情的作者要為他自己的行為負責,
他遭受苦果或享受樂果,是為善還是作惡,那是他自己要關心的事。
還應當說,一切善或惡的行動,不必要成熟,一個人的善業強可能壓
服惡業,反過來也是一樣。

上述已清楚地表明,沒有法律或規定,沒有人強迫你,是你自願答應
守戒,自己為你的行為負責。假若違犯了你已經遵守的戒,那你就很
有必要下決心不再犯,糾正自己的缺點,努力改正,不再違反。一個
細心的思想家應當體會到遵守這些戒條的唯一目的是控制自己的感情
衝動,控制邪惡的傾向和錯誤的行為。這是為清淨和快樂鋪平道路,
促進誠實,給社會以安寧。經過仔細分析,我們知道遵守這些戒條,
是減少社會一切邪惡根源貪、嗔、癡唯一的方法。例如第一條戒,沒
有嗔恨和殘忍的思想,就不會有傷害;第三條戒的情況尤其是貪;第
二條戒和第四條戒,可能是由於貪和嗔;第五條戒是貪。癡則隱藏在
所有這五戒的背後。

要注意的重要之點是從飲酒而引起的癡。它障礙清醒的思路,減弱推
理的能力,令人粗疏大意,令人頭腦發昏和成為其他邪惡的主謀。醉
漢對自己的行為是不負責任的,可能犯下任何的罪行。所以,違犯這
一條戒,可能導致一個人違犯其他所有的戒。佛陀說:

諸惡致狂亂,尤其濫用意,此諸惡基礎,行者應捨棄。[xvi]

可能有人爭辯說:有節制的飲酒無害。但是有一種說法:先是人飲酒
,接著酒飲酒,然後酒飲人。

所以,比較好的是心中經常記住佛陀的警告:

留意,自我控制和沉著。

讓我們避開麻醉藥物和酒類。這些東西使人看不清生活的真諦與解脫
的道路。

記住!第三戒和第五戒有密切的關係,它們彼此支持,二者都產生「
享受」。在巴利文藏經中,有時將第五戒省略,作為八正道中所說的
道德准則,歸納到第三條戒中。接著又有沙彌十戒。[xvii]這十戒的構
成,是對上述的五戒之外,再增加五戒。[xviii]這五戒是:

6.不非時食。
7.不歌舞觀聽。
8.不著花蔓、好香塗身。
9.不坐高廣大床
10.不捉金銀。

還有在家信徒在特殊日期遵守的八戒。這裡所說的特殊日期,是指月
圓日和新月日。八戒的構成是將第七戒和第八戒合併為一戒,略去第
十戒。

遵守戒律的人,用佛陀的話說,是善士;假若鼓勵別人守戒,那他就
更是善士了。[xix]

在八正道中,正語之下,說到有四戒:戒妄語、戒誹謗、戒粗惡語、
戒無益語。

這些佛教的行為準則乍看起來好像是消極的,但不應以為戒條只是消
極的禁止。在田里準備下種以前,有必要先除草。同樣,人也很有必
要首先淨化自己的言行,然後再去為善。我們應當承認,自己的心經
常會起一些不健康的念頭,燃燒著貪、嗔、癡三種毒火,處在一種不
健康的狀態中。

從這種狀態中所表現出來的語言和行為,當然不可能是健康的。因此
,需要首先制止邪惡,制止不嚴謹的行為。勸人為善,首先要純潔語
言和行為。喜歡為別人做好事的人,不做某種不適當的事是困難的。
這就需要極大的精神力量、最大的毅力和決心。另一方面,因為一個
人的憐憫和同情,這不是消極守戒,而是不傷害別人;不說謊,是因
為愛真理,等等。

細心的佛經讀者,會發現佛陀也曾經說過戒律積極方面的意義。舉例
如下:

不殺,不奪取任何有情之生命;彼放下棍與劍,謹慎、憐憫,須對一
切眾生慈祥與同情。戒不與取,(只)取所與……彼居住清淨,無偷
竊之意向。不誹謗……彼與爭論者和解,與友好者加強友誼。彼說話
和藹,令人歡喜愉快,有助於協調一致。不說粗惡語,彼說話文雅、
悅耳。感情深厚……不說無用之語。彼說話適時,與事實相符。對於
目的,同法與律一致,語言值得珍藏(於心),有理、適當、有鑒別
,說在是處。 [xx] 這樣,我們就看到佛陀在正確語言中,又是如何強
調積極方面意義的。

不管怎樣,努力的人,熱心專注於清淨之道,沒有時間浪費在無益的
空談之中,而是敦促和激勵自己,遵循有路標的道路前進。[xxi]

佛陀的教導,沒有什麼含糊不清的。一個人知道惡就是惡,善就是善
,避免錯誤,走正確的道路,為何還躊躇呢?假如一個佛教徒已經懂
得了佛陀的教導,他棄惡從善是很自然的事。佛陀的教導是: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自淨其意,是諸佛教。

正如這首重要偈文所說的,在行善之前,先止惡是很重要的。當一個
人善惡兩者都做了,如是在戒行中加強了自己。假若他願意,那他就
能夠通過修定,調御自己的心,致力於更加艱難的修習。不過想這樣
來訓練自己的心,沒有戒行為背景,沒有有規律的行為,而只是一種
願望和設想,那是不能實現的。

在佛教中,八正道是基本的清淨之道。佛陀說:

行為、[xxii]知識、[xxiii] 法 [xxiv] 與高貴之道德生活,有情依此淨化,
非由血統與財富。[xxv]

無論何惡,與惡有關,屬於惡──一切均由心生(按字義講,心領先
於一切)。無論何善,與善有關,屬於善──一切均由心生。[xxvi]

心或思想被攝護時,身業亦被攝護,語業亦被攝護。
心未被攝護時,身業亦未被攝護,語業亦未被攝護。[xxvii]

所有這些行為(業)的根源是貪、嗔、癡或無貪、無嗔、無癡。在第
一個三(貪、嗔、癡)影響之下的行為,是無益的,是應該譴責的,
其結果是痛苦,導致進一步的作業,而不是業的消滅。在第二個三(
無貪、無嗔、無癡)影響之下的行為,是有益的,值得讚歎,這些行
為帶來快樂,進一步導致業的終止,而不是增長。[xxviii]

這樣,由於有三個不同的心所為緣有三種為善和作惡的方法。它們產
生的結果與所作的業相一致。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將心同水庫相比較
。水庫需要注意保持水源的來源和清潔。假如水庫被破壞,水源被污
染,喝了水管中的水,人就會出現麻煩。假如他知道水不好,將水管
的龍頭關掉,即是水庫被污染了,他也不會遭受麻煩。由於他不願意
永遠關上水管,那他的任務就要清理水庫,這樣他就能夠打開水管並
喝水。人的心也像水庫,有兩個排泄口,即語言和身行。心的失落,
是通過這兩個出口。假若思想是純潔的,它們的擁有者就享受善果;
假若思想不純潔,他必受惡果。假若他不讓惡思想從這兩條通道逃離
,他的語業和身業就不會受到染污,因為那兩條通道得到保證而被關
閉了。不過心──這個水庫,是沒有受保護的,他必須作一番認真的
努力來守住他。這樣,心的內含才不會被污染。為此,他需要修定。
雖然他的心是這樣定下來了,集中並保護好了,但它仍處於不安全的
狀態中。所以他需要智慧,需要洞察力保持它不受污染。一旦這樣做
到了,他的心就不受諸漏的污染和不淨的影響了。

從這個譬喻,雖然有可能懂得戒行守衛語業和身業是道的起點,但它
對人的修持與淨化仍然是那麼重要。

對佛教的道德準則,已作了這個簡單的一般介紹。現在讓我們來討論
正語。語言對人是很重要的。因為僅僅一句話,能夠改變一個人對整
個善惡的看法。語言的天賦,動物是被拒絕有的。人既有這個天賦,
難道我們不是真正的幸運者嗎?但是我們當中為自己和他人的福利注
意使用這個天賦的人,該是多麼的少啊!只要人們說話考慮更為周到
和文雅一些,他們所寫的文章更加正確和誠實一些,許多麻煩和誤解
是能夠避免的。

語言是一種有極大價值的天賦,通過它能夠表達思想和與別人分享概
念。假若無骨而柔順的舌頭被允許不受拘束地轉動,它就能夠起破壞
作用。家庭之間的許多爭吵和打架的麻煩,國家之間的戰爭,難道它
不負責任嗎?如果人能馴服自己的舌頭,難道世界不是更美好生活的
地方嗎?語言不應由毒害心靈──貪、嗔、癡、驕、自私等等所支配
。多言肯定是妨礙安寧、妨礙正確的心念的。胡亂轉動的舌頭,導致
所有四種錯誤形式的語言。佛陀說:

諸比丘,在饒舌的語言中,有五種不利與危險:喋喋不休的說話人說
妄語、誹謗語、粗惡語、無用語,死後生惡趣。[xxix]

1.在正確語言的範圍內,首先是戒說妄語,要說實話。這樣的人,正
如《慈經》中說的是品德高尚的人;不但如此,而且是坦率正直的。
他誠實、正直和可靠。他不離開真理贏得名聲或使別人高興。他好像
嚴格,但「真理是一個,因為無第二。」[xxx]「佛陀從不今天說了的
話,明天又說相反的話。」[xxxi]「因為彼所說如所做,彼所做如所說
,彼被稱為如來。」[xxxii]佛陀所以被稱為「審諦真」。

關於這種說謊的惡行,佛陀在對七歲小沙彌羅侯羅 [xxxiii] 的第一次教
導中就謊言不應取的問題(我們知道年幼兒童自覺或不自覺地經常說
謊)是那樣地強調。

有一次,佛陀去看小羅侯羅。羅侯羅準備了座位,並拿來了洗腳水,
佛陀洗了腳坐下,小羅侯羅向佛陀致敬後,就坐在他的身旁。接著佛
陀在一個容器中倒入一點水,說:

──羅侯羅,汝見容器中之少量水否?
──是,見到,世尊。

──即是如此,羅侯羅,可鄙者,乃有出家地位之人所說無恥謊言。

接著佛陀將水倒掉,對沙彌說:

──羅侯羅,汝注意此少量之水被倒掉否?
──是,注意到,世尊。

──即是如此,羅侯羅,確實應棄捨者,乃有出家地位之人所說之無
恥謊言。

接著佛陀翻轉水的容器,對沙彌說:

──羅侯羅,汝見此容器翻轉否?
──是,已見,世尊。

──即是如此,羅侯羅,應翻轉者,乃有出家地位之人所說之無恥謊
言。

佛陀接著又將容器立起,對沙彌說:

──羅侯羅,汝見盛水容器已空否?
──是,已見,世尊。

──即是如此,羅侯羅,應空者,乃有出家地位之人所說之無恥謊言
。……即是如此,羅侯羅(例舉一個國王的象作比喻),任何無恥說
謊之人,我說彼無惡不能作。所以,羅侯羅,確實如此,汝應訓練自
己:「即是玩笑話,吾亦不說謊。」[xxxiv]

2.誹謗或離間是舌頭能犯的第二種惡行。巴利文的這個字,意為「破
壞友誼」。誹謗他人是最壞的行為。因為誹謗者捏造假話,企圖損害
他人的名譽。誹謗者經常是同時犯兩種罪行:他說的是假話,因為他
所說非實;接著他又在背後罵人。

在梵文詩中,背後罵人被比作蚊蟲。蚊蟲雖小,但有毒,它來時唱歌
,落在你的身上吸血。如果是雌蚊,可能還會傳染瘧疾給你。還有,
誹謗者的話,可能像蜂蜜一樣的甜,但他的心裡如充滿著毒液。

讓我們防止破壞友誼的兩舌吧,讓我們說有利平安與和諧的語言以代
替招致煩惱的話吧。 [xxxv] 讓我們為生活在不和與敵對的人們帶來和
平與友好以代替散播不良的種子吧。佛陀說:

團結,不要爭吵。

「唯有和諧值得讚歎。」[xxxvi]是阿輸迦刻在石上的銘文。由於人們
是互相依賴的,我們必須學會和平、友好和協調地生活在一起。

3.下一戒是不說粗惡語,要說愉快和有禮貌的話。我們說的話,能夠
產生得或失、讚歎或譴責、美譽或惡名、悲慘或幸福。一句溫柔的話
,能夠溶化最堅硬的心;而一句粗惡語則能造成不可以用言語形容的
苦惱。在說別人的壞處之前,我們應一再考慮,因為這是要破壞他的
品德或好名聲的。但是稱讚別人時,假如我們把他的形象略加一點色
彩,則沒有關係。因為這不會導致不愉快和不滿。正如佛陀所說:

人嘴生出小柄斧。
當彼說出惡言語,
愚人用此自刎死。[xxxvii]

在佛陀的時代,有時舉行一種叫做「愚人節」的儀式,只有頭腦遲鈍
的人才參加。在一周之內,他們用塵土和母牛糞塗身。粗暴地對人們
謾罵和叫喊。即使是朋友、親戚、苦行者或比丘,他們也不放過。人
們為擺脫他們,會扔給他們少量的銅錢。有一次,佛陀的弟子們懇求
佛陀不要進入正在舉行愚人節的一個城市,直到那個節日過去。佛說
:

愚人與未受教育之呆子皆如此攻擊,而智者則培修正念,證得不滅之
涅槃。[xxxviii]

人的語言常常表明他的品德。一句粗魯話,一種不愉快的姿勢,一種
狡詐的微笑,可能將一個好品德的人變成一個罪犯,將一個朋友變成
一個敵人。《法句》說:

對人莫說粗惡語,汝所說者還說汝。
憤怒之言實堪痛,互擊刀杖可傷汝。[xxxix]

菩薩的過去生中,有一個故事告訴我們他是如何使他母親斷除粗惡語
的。把說他那位母親粗魯,愛說壞話。她的兒子知道她這個缺點,但
不願簡單地明說來傷害她。菩薩當時是波羅奈的國王。有一天,他和
母親及侍從在前往一個公園的路上,一隻藍色的【木堅】鳥發出尖銳
刺耳的聲音,是那麼不和諧。他們都摀住自己的耳朵,並叫喊「粗惡
的叫聲,刺耳的叫聲,我們不要再聽到。」其後不久,菩薩與母親和
侍從正在園中散步,一種印度郭公鳥(杜鵑)叫的聲音是那麼好聽,
人們都歡喜,希望它再叫。

這是菩薩等待的好時機,他說:

親愛的母親,堅鳥的叫聲是可怕的,我們都把自己的耳摀住,不願聽
。人不歡喜粗魯的語言。郭公鳥雖說是黑色,不美,但是它那好聽的
叫聲,贏得了所有人的喜愛和注意。所以,一個人的語言,應當是友
好的和有節制的,是平靜和富於意義的……

兒子這樣勸告之後,母親的語言精煉了,姿態也優美了。[xl]

愉快禮貌的語言對人有吸引力。對社會是一種財富。可是優美常常被
粗魯損壞。「語言發自內心,心的語言,常常是樸素的、優美的和充
滿力量的。」[xli]

4.關於正語的第四戒,也是最後一戒,即戒除無意義的話或閒話。這
些閒話在任何地方對任何人都沒有好處。人們最不歡喜污蔑他人的閒
話了,報紙上連篇的閒話,這些無事的人無休止地放肆閒聊,犧牲別
人的時間,自己取樂。正如J.L.霍拉德說的:

總之,閒話不是惡意的,就是低能的個人自白。它是低級、無意義的
,常常說的是齷齪事情,把鄰居當成終生的敵人。

佛陀對此的寶貴教導是:

諸比丘,汝等在一起時,有二事應作:或者談法,或者保持安靜。[
xlii] 佛陀對閒話、誹謗和謠言是很有辨別力的。因為這些東西干擾寧
靜和修定。《法句》說:

雖誦一千言,若無義理者,
不如一義語,聞已得寂靜。[xliii]

聖者,在巴利文中,有時被稱為「牟尼」,其意為保持安靜的人。是
的,「安靜是寶貴的。」所以,除非你保證能改進安靜,否則,就不
要說話。

多話乃是危險源,安靜能免諸不幸;
多嘴鸚鵡籠不閉,不會說話鳥高飛。[xliv]

「不以多言故,彼即為智者。」[xlv]

「不以多言故,彼為持法者。」[xlvi]

惟恐有人誤解「牟尼」的安靜,佛陀又說:

愚昧無知者,不以默然故,而名為牟尼。[xlvii]

在本章結束時,讓我們聽一聽《善說經》所說的:[xlviii]

善說:(1)高貴語言適當;(2)說「法」[xlix]不說「非法」;(3)
說愉快之語言,不說不愉快之語言;(4)說真實語,不說謊言。唯
說不自負、不傷他人之語,此實為善言。真實為永恆之語言,此乃古
法。聖者在真實中建樹幸福與法。佛陀之平安語言導向苦盡、涅槃,
此實為善言。

註釋:

[i] 《中部》第一O七《解脫律儀》(Patimokkhasathvara)。
[ii] Indriyaguttadvara(守護根門)。
[iii] Bhojane mattannuta(於食知量)。
[iv] Jagariyamanuyutto(警寤策勵)。
[v] 見《增支部》第二卷第三八頁。
[vi] 性情和修定的主題,見第十四章。
[vii] 《法句》第二三九偈。
[viii]Attanuditthimuhacca,意為去掉有我見(《經集》)。
[ix] 《中部》第一O 六經。
[x] 《相應部》第三卷第三二頁;第四卷第八一頁。
[xi]《念處經》(Satipatthana-sutta),見第十三章。
[xii] 《法句》第一四一偈。
[xiii] 包括他自己。
[xiv]蘇摩(Soma),草名,其汁是吠陀祭品的重要組成部份,是神的
飲料。
[xv]W.Y.埃文斯-溫茨(W.Y.Evans-Wentz)編《西藏瑜珈與密教》(
1935,倫敦)第六五頁上的引文。
[xvi] 《經集》第三九九偈。
[xvii]沙彌(Samanera)是進入僧團的人,但還不是到年齡的比丘(
Bhikkhu)。比丘遵守重要的戒有二二O(二二七)條,見《毗奈耶》
的《經分別》(Vinayasut Havibhanga)或I.B.霍然(I.B.Tomer)譯《律
書》(Bookof the Discipline)一、二、三卷,巴利聖典會版。沙彌也不
過雨季安居(Vassa)三個月──七月至十月,比丘是要過的。沙彌的
年齡到達二十歲時,受比丘戒。但有時只是年齡也不行。假若他缺乏
知識,沒有為過比丘生活對法和律作充分的研究,他就不是適當的候
選人。
[xviii]不過第三條改為「我遵守非梵行(Abrahmacariya)戒。」
[xix] 《增支部》第二卷第二一七頁。
[xx]《中部》第二七、三八、五一各經;《長部》第一經和他處。
[xxi] 《長老偈》第六三七偈。
[xxii]行為或業,在這裡的意思是意志作用或求道的願望(Maggace
tana)──《義疏》。
[xxiii]Vijja(明),即求道之智慧。──《義疏》。
[xxiv]法(Dhamma)在這裡表示(Samadhi)──《義疏》。
這一偈文,簡要地說明
道的三部份:人類通過戒、定、慧,取得真實清淨心。
[
xxv] 《相應部》第一卷第三四頁;《中部》第一三四經。
[xxvi] 《增支部》第一卷第一一頁。
[xxvii] 《增支部》第一卷第二六一頁第一O 五經。
[xxviii] 《增支部》第一卷第二六三頁第一O 七、一O八經。
[xxix] 《增支部》第三卷第二五四頁。
[xxx] 《經集》第八八四偈。
[xxxi] 《佛史》第一二頁第一一O偈,參閱《增支部》第三卷第四O
三頁「當我已明確說彼,何能另說一個!」
[xxxii] 《長部》第三卷第一三五頁第二九經。
[xxxiii] 他七歲參加僧團。
[xxxiv] 《中部》第六一經。
[xxxv] 《中部》第二七、二八經和他處。
[xxxvi] 敕令第一二號。
[xxxvii] 《相應部》第二卷第一四九頁。
[xxxviii] 《法句義疏》第一卷第二五六頁。
[xxxix] 《法句》第一三三偈。
[xl] 《本生經》(Jataka)第二六九故事。
[xli]C.N.博雅(C.N.Bovee)著《各時代的智慧》(Wisdom of the Ages)
第二七四頁。
[xlii] 《中部》第二六經。
[xliii] 《法句》第一OO 偈。
[xliv] 見《西藏瑜珈與密教》第六一頁。
[xlv] 《法句》第二五八偈。
[xlvi] 《法句》第二五九偈。
[xlvii] 《法句》第二六八偈。
[xlviii] Subhasita-sutta(善生經),見《經集》。
[xlix]這裡的「法」(Dhamma)包含有意義的話,沒有閒話;「非法
」與之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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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smim sati, idam hoti; imass'uppada idam upajjati.
imasmimasati, idam na hotil;imassanirodha imam nirujjhati 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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