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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解釋此則公案意義
#1
sam
安國弘瑫
師拈問僧:「一語之中須具得失兩意,作摩生道?」
僧提起拳頭云:「不可喚做拳頭」
師不肯,自拈起拳頭曰:「只為喚作拳頭。」
問:「如何是活人之劍?」
師曰:「不敢瞎卻汝」
「如何是殺人刀?」
師云:「只這個是。
2003年 5月26日 20:51:33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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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求助解釋此則公案意義
#2

※ 引述《sam567 (sam)》之銘言:
> 安國弘瑫
> 師拈問僧:「一語之中須具得失兩意,作摩生道?」
如何具足金剛經佛說、即非、是名之語。

> 僧提起拳頭云:「不可喚做拳頭」
> 師不肯,自拈起拳頭曰:「只為喚作拳頭。」
不可喚做拳頭,仍在是與非對立中,非實相。不如離分別性,捨識用根,只為喚
作拳頭。

> 問:「如何是活人之劍?」
確定是開悟之語?(由死而活比喻悟人之語)

> 師曰:「不敢瞎卻汝」
不騙你

> 「如何是殺人刀?」
是什麼讓人不覺而迷、沉於生死?

> 師云:「只這個是。
同樣就是這個根性,覺為活人劍,迷為殺人刀。
2003年 7月16日 17:23:36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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