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藏傳佛教聯合會議 發起人代表 李艾珍 函
受文者: 藏傳佛教團體及藏傳佛教弟子
連絡地址: 台北市民生東路二段111號3樓
喇嘛連絡人: 圖美喇嘛 電話:0918390523
連絡人 : 李艾珍 電話:0917198800
發文日期: 九十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主旨: 關於從九十四年十一月開始到九十五年一月,
喇嘛停留簽證為二個月不能延期或無法取得停留簽證者.
說明:
一. 因至一月底為止, 所有來華喇嘛的停留簽證, 仍為二個月
不能延期. 經過去年十二月底和外交部的溝通, 至今並未
得到外交部善意的回應. 我們已決定發動全國藏傳佛教弟
子簽名連署支持這項活動(這次簽名連署, 以個人名義,
不以中心名稱, 因怕中心被外交部列為黑名單).
二. 請各位師兄儘量以正楷簽名, 於二月六日前回傳至
(02)2242-1946 或於二月六日開會時將簽名帶來.
三. 二月中旬, 立法院開議時, 我們會針對新任的外交委員,
協助我們先和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的局長溝通,若溝通無法
成功, 將會要求開公聽會, 請外交部及有關單位的官員和
願意支持此項活動所有藏傳佛教弟子一起參加.
四. 訂二月六日晚上7:30於台北市民生東路二段111號3樓召開
全國藏傳佛教聯合會議, 討論二月中旬和外交部溝通的項目.
附件: 簽名連署表格, 一人一張, 請自行影印.
==============================================================
本人 聯絡電話:
同意並支持取消來華喇嘛停留簽證為二個月不能延期的規
定, 及全國藏傳佛教聯合會議針對來華喇嘛的權益, 宗教
自由所做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