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一位修行者(有佛學PH.D學位喔!)是這麼解釋的, 原始佛教並沒有特別強調不能
喜歡吃或討厭吃某種食物, 這樣就是造作了!! 例如有些人明明不喜歡某人, 但遇到
某人還要展示出修行成果, 特意違背本意不去不喜歡某人, 這也是造作, 不喜歡某人
就不喜歡呀, 避開就好, 幹嘛造作?
但如果你喜歡吃某樣食物, 喜歡到沒有吃到就如坐針氈, 這就產生「貪愛」了, 例如
抽菸, 酗酒, 吸毒....!!
聽了他的開示後, 我覺得我還是可以繼續愛吃芭藥(富含纖維又無過多糖分, 而且又
不貴), 而且沒什麼貪不貪愛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