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律》卷50:「諸比丘長幼相次恭敬上座,乃禮拜白衣言:「汝生年長我。」佛
言:「不應禮白衣,汝等應禮、不應禮:一切女人不應禮,前受大戒者不應禮後受大
戒者……」(CBETA, T22, no. 1428, p. 940, a28-b2)
佛世時開悟的在家人非常非常多,見到剛出家沒多久的小沙彌也要禮敬,這也是顯示
對法的恭敬,袈裟代表的不是個人,而是僧團。
《四分律》卷50:「何等人應禮?少沙彌尼,應禮大沙彌尼、沙彌、式叉摩那、比丘
尼、比丘,如是等人塔一切應禮。若少年沙彌,應禮大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乃
至比丘,及塔一切應禮。小式叉摩那,應禮大式叉摩那、比丘尼、比丘,及塔應禮。
年少比丘尼,應禮大比丘尼、比丘,及塔亦應禮。小比丘,應禮大比丘,大比丘塔亦
應禮。」(CBETA, T22, no. 1428, p. 940, b5-12)
禮敬的順位在上面這一段有說明,原則上不以證悟不證悟來區分,而以戒相來區分。
這不是說證悟不重要,而是禮數本來就要有容易辨別的標準,而且是凡夫就能辨別的
標準。否則,如果不依戒相來分,而依是否證悟來分,若有比丘不認識給孤獨長者,
不知道他證悟了,不禮他不就犯戒了嗎?
這篇討論:
http://buddhaspace.org/gem_browse.php/fpath=gem/brd/Buddhism/2/F00102G2&nu
m=6
裡面提到的「凡聖等同,戒律得存」的概念,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