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在生物天性上是一種社會動物, 有強烈的社會位序(階級)認同傾向, 因此尋找絕
對權威的存在並遵循以及依賴, 是一種生物本能. 相比起來, 自由意志做為生物本能
的存在, 還低於這樣的社會性本能. 因為對生物群體生存與演化來說, 個體服從社群
權威的重要性遠比個體自由重要.
這就是為什麼人類所有的信仰, 都以對權威服從為主要基礎, 在儀式中以各種不同的
方式, 對某種當做權威存在的力量表達處於下位的服從, 追隨, 與依賴意志. 這樣的
規律可以在所有的人類宗教中發現, 說明人類的宗教行為, 根植於社會生物的原始本
能.
然而佛教的存在, 很大一部份是基於人類較為薄弱的自由意志本能, 試圖開展出擺脫
生物本性制約的智慧與能力. 根本上動搖了人類社會動物本性中, 對於各種權威力量
的崇拜與依賴, 甚至最終目地是自所有現世桎梏中出離, 達到完整的身心自在 (解脫
?). 這一點就讓佛教與人類其它宗教產生根本上的不同, 然而也與人類做為社會動物
的原始本性產生距離.
簡單來說, 人類對於自身個體的自由意志或要達到相當的程度, 才有足夠的力量去對
抗服從權威的原始渴望, 也才有開始尋求出離道路的基本條件基礎. 可以說, 這是厭
離心生起的某一個面相呈現. 在此之前, 人類依循本能崇拜權威 (各種威能神祇) 也
不是件奇怪的事. 所以如果一些人自覺自己的宗教信仰能帶來平安喜樂, 人生毫無改
變的需要, 似乎也不必強求要其修行佛法, 畢竟因緣未至, 何需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