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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藏中,「識」的定義
#1
@Facebook
三藏中,「識」的定義。

關於「想」及「行」,感恩法友的解說,總結來說,

「想」是指「認知」作用 (是 recognition, 而非 thinking),

「行」是指「意志」作用 (will)。

但「識」的定義 (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小弟仍然很模糊(特別是
「意」識的定義),希望法友能夠根據三藏經文協助釋義。感恩。

初步理解:

眼識 - 是大腦「視覺」作用。

耳識 - 是大腦「聽覺」作用。

鼻識 - 是大腦「嗅覺」作用。

舌識 - 是大腦「味覺」作用。

身識 - 是大腦「觸覺」作用。

意識 - ?

從時間順序,視覺為例,先看到物品,才認知到物品,然後才有行為造作,因此先有
眼「識」才有「想」,然後才有「行」,但五蘊先提「想」次提「行」最後提「識」
,不曉得是否有特別的原因。也許是因為「意」識是最後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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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三藏中,「識」的定義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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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識 - visual perception

耳識 - audio perception

鼻識 - olfactory perception

舌識 - gustatory perception 

身識 - body perception

意識 - ?
Sat Sep 07 09:21:46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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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三藏中,「識」的定義
#3
@Facebook
時間關係,先提一點,從經文來看,「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
想、思(行)」,可確定的是「受、想、行」是同時發生。

另外我印象中這經文是表明「因果次第關係」,而不是「時間先後關係」,也就是在
極短的時間甚至同時間內,上述經文所描述的現象發生,好似「手拍桌子,發出聲音
」,手、桌子同時接觸,同時發聲。但在嚴格說來「識」是否有早「受、想、行」一
剎那發生,還是同時發生,我有空再找找定義 ( Heaven Chou 知道南傳阿毗達磨的
看法或許可貢獻一下意見)。
Sat Sep 07 10:46:27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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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三藏中,「識」的定義
#4
@Facebook
要解析六識,那已進展到《雜阿含經》卷8的主題了,經文參見:

http://buddhaspace.org/main/modules/dokuwiki/agama:%E9%9B%9C%E9%98%BF%E5%9
0%AB%E7%B6%93%E5%8D%B7%E7%AC%AC%E5%85%AB

六入處能接收六境:

1. 眼睛接收影像(色)而有視覺(眼識)

2. 耳朵接收聲音(聲)而有聽覺(耳識)

3. 鼻子接收香臭(香)而有嗅覺(鼻識)

4. 舌頭接收味道(味)而有味覺(舌識)

5. 身體接收碰觸(觸)而有觸覺(身識)

6. 腦功能(意根)接收各種訊息(法)而有意識。

經由「意根」,才會有意識的苦或樂。例如眼根接觸影像、生眼識,而「看到」後,
所看到的訊息傳送到意根,意根接著對所看到的加以認知(意識)、執取。

這個過程,《中阿含經》卷58〈3 晡利多品〉是說:「眼根,耳、鼻、舌、身根,此
五根異行、異境界,各各受自境界。意為彼盡受境界,意為彼依。」(CBETA, T01, 
no. 26, p. 791, b15-17)

也就是說,意根是由六根提供訊息,所謂「緣意、法,生意識」,這個「法」就是六
根傳來的「訊息」。佛教的論中一般認為前一念的意識,成為下一念的意根,如此念
念生滅、念念相續。

這是每天無時無刻的起心動念,由意而執取,也能由意而捨棄。若意識能捨、能無我
,就是解脫自在,如《雜阿含經》卷8第229經所說。

感官接收的訊號傳到最後,由意作最後的反應。當意觸時不生愛,斷了十二因緣的鎖
鏈,就不會有苦。就生活上的講法,意的「受想行識」是由「動念」開始,當意不起
心動念時,就沒有後續一連串的受想行識(《雜阿含經》卷8第209經),因而不再受
到無常的苦。生活上如此,禪定也是一樣。
Sat Sep 07 11:57:0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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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三藏中,「識」的定義
#5
@Facebook
這個問題很重要、很根本,經典裡面文字需要合乎現代用語的解釋才能釐清。

首先,識與意識先釐清。識,perception, 根觸塵所生。意識,非前面五識,只有指
意根觸法塵,也就是念頭生起,大腦中過去記憶浮現。而大腦有視覺區、聽覺區、嗅
覺區等,意識只有指記憶區,法塵指過去未浮現的記憶。以上是關於六入處的部分。

五蘊又有四識住,色、受、想、行都有「識住」(雜阿含,64)

攀緣四識住。何等為四。謂色識住.色攀緣.色愛樂.增進廣大生長。於受.想.行
.識住。攀緣.愛樂.增進廣大生長。

所以,先看到物品,才認知到物品,然後才有行為造作,因此先有眼「識」才有「想
」,然後才有「行」。再仔細分析,先有眼識才有想。想是意根與過去記憶比對,合
乎習性所愛,樂受生起,攀緣想下去,要不要買,想拿起來看看,意行推動身行,伸
手拿。其中需要各項感覺器官、神經系統、大腦系統相依相緣,缺一不可,所以五蘊
是無法切割,相依相緣。而時間與因果順序不一定依照色、受、想、行、識的次序發
生、消滅。比如觸電,反射動作收手是未經過大腦,直接脊髓神經反射處理。但是,
識在其中都有扮演關鍵串連的角色,前面四蘊必須依附在識才能在過程中串聯運作。
識在五蘊中仍然是perception, 只是從六識變成前四蘊而生的四識。

接著,是重點:如何解脫?

比丘。離色界貪已。於色意生縛亦斷。於色意生縛斷已。識攀緣亦斷。識不復住。無
復增進廣大生長。受.想.行界離貪已。於受.想.行意生縛亦斷。受.想.行意生
縛斷已。攀緣亦斷。識無所住。無復增進廣大生長。識無所住故不增長。不增長故無
所為作。無所為作故則住。住故知足。知足故解脫。解脫故於諸世間都無所取。無所
取故無所著。無所著故自覺涅槃。(64經)

所以,重點是如何「攀緣斷,識無所住,無復增進廣大生長」,還是一乘道「四念處
」。

類似邱師兄所說的捨、無我見我慢。也就是拿起來看到標價買不起,於是放下,回去
不會念念不忘。世間事物都能如此看待,尤其是老、病、死,這樣就不會有苦了。對
吧?
Sat Sep 07 21:11:5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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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三藏中,「識」的定義
#6
@Facebook
用南傳阿毗達摩的這個表格,就可以很簡單解釋阿哲的問題,以下我也都是採用南傳
阿毗達摩的觀點來解釋。

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ccc?key=0AsYBswpKNsEbdEpIcTBfaGZwbU0zb
mVyWmVIb3pfVVE&usp=sharing

先解釋一下心與心所,簡單來說,這就是物件導向中的「物件」與「屬性(及事件)
」。

物件 => 心 = 識

屬性 => 心所 = 受、想、行

每一個心識的生起,同時也生起相關的受想行,他們是俱生俱滅的。

心所有五十二種,有「受」、「想」、及其他五十種,這五十種合稱為「行」。五十
二種之中有七種是一定會生起的,其他的視情況生起,而經文中提到的「受、想、思
」就是一定會生起的心所。

由上述的表格來看,前五根及五境都是色法,所以若生起「我看到了...我聽到了
....我嗅到了....」就表示眼識、耳識、鼻識....生起了。

而意識就是以「法處」為目標,也就是「受想行蘊」,即五十二心所。(細微色與涅
槃這裡先不管)

例如我看到一根針,這是眼識。(眼+針(色法)->眼識)

我被針刺到,這是身識。(身+觸->身識)

被刺到很痛的話,此時身識同時也生起的受是苦受。

此時我們感覺痛,苦受被察覺,這是意識。(意+苦受->意識)

若是被偷偷刺到,但我們覺得這是被針刺(想蘊),也是意識。(意+想(認為是針
)->意識)

總之,只要不是「看聽嗅嚐觸」等五識,那都是屬於意識了。
Sun Sep 08 12:43:17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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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三藏中,「識」的定義
#7
@Facebook
我補充一下。

在微觀的理論上,心與心所是同時發生,也就是受想思(及其他心所)是同時生同時
滅的。

但在巨觀時,則我們的感受並不是同時。

例如看到一朵花,一開始只是識知花的顏色,接著是花的外觀,進而知道花的名稱,
如果此時知道這是一朵罕見的美麗花朵,則又生起喜悅,生起強烈的樂受。

在微觀中,每一心識剎那都有受、想等心所生起,只是這些都只是片斷的,但真正想
起這是什麼花,接著又生起樂受,可能都是幾秒之後的事了。(論中說一秒鐘就有上
十億個心識剎那了)

因此要說受想行的發生順序,就要看是要討論微觀的或是實際的經驗,這二者是不同
的。
Sun Sep 08 13:01:2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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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三藏中,「識」的定義
#8
@Facebook
<俱舍論>色蘊好比裝東西的器皿,受蘊就如飲食,想蘊就同助味的調味品,行蘊好似
廚師,識蘊譬如吃食的人。....是不是雜阿含經的"識食"! ^^
Sun Sep 08 14:38:11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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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三藏中,「識」的定義
#9
@Facebook
<俱舍論>而在第一有中(非想非非想處),思心所最勝,思是行蘊所攝,所以行相最
明顯。這色、受、想、行四蘊就是識所住處,識住於其中,很明顯地就像世間播種於
田的次第一樣。~~~>這段就在說明,五蘊在禪定上來說色蘊是最粗的,受較色微細(比
色蘊難發現),依次更微細更難發現
Sun Sep 08 14:39:19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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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三藏中,「識」的定義
#10
@Facebook
這部分在<俱舍論>第一卷就解釋得很精采(真的....^^),文字現代話的翻譯去淨心文
教基金會張西鎮老師找
Sun Sep 08 14:51:4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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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三藏中,「識」的定義
#11
@Facebook
意識 - ?~~>總括上面五識成第六識
Sun Sep 08 15:10:21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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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三藏中,「識」的定義
#12
@Facebook
"識"是產生分別作用的"蘊"。

耳識 - 我執的聲塵分別作用。

鼻識 - 我執的香塵分別作用。

舌識 - 我執的味塵分別作用。

身識 - 我執的觸塵分別作用。

意識 - 我執的法塵分別作用。意識統合前五識作用然後末那識起堅固執著....生老
病死從此流轉.
Mon Nov 11 06:16:0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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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三藏中,「識」的定義
#13
@Facebook
哈哈,這問題有趣。我覺得遞迴函數不必等他跑完才算知道結果,厲害的人看到函式
本身就知道結果了,要不然無窮迴圈就解不了了,如同無始輪迴一樣 :D
Mon Nov 11 21:04:13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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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三藏中,「識」的定義
#14
@Facebook
<俱舍論>有漏名取蘊,亦說唯有諍及苦;集;世間;見處;三有等....謂立取蘊,亦名為蘊
Mon Nov 11 21:33:14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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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三藏中,「識」的定義
#15
@Facebook
所以"蘊"是複合名詞,這有點像"鞭炮"一點火就碰....
Mon Nov 11 21:37:0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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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三藏中,「識」的定義
#16
@Facebook
識=六根和合?
Fri Nov 15 20:45:0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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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三藏中,「識」的定義
#17
@Facebook
Aw Hann Haur 可能想說的是 識=根境和合 :)

例如眼識是眼睛(根)看到影像、顏色(境)時,所因緣產生的。
Fri Nov 15 20:53:19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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