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原則上是「依法不依人」的,以下所言也純粹是討論法義,不是對任何法師大德
的評論:
「十法界」這個詞原則上是後代論師所作的區分,認為十法界包含:地獄、餓鬼、畜
生、阿修羅、人、天、聲聞、緣覺、菩薩、佛。前六是六凡,後四是四聖。
「十法界」這個詞算是種方便的分法,不是絕對,今日為人者,明天也可能入別趣,
所謂輪轉五道、暫無休息。以釋迦牟尼佛在燃燈佛世為例,他那時既是人,也是聲聞
(燃燈佛的弟子),也是菩薩(佛的本生),起碼就在三個「法界」,畢竟聲聞、菩
薩、佛,在佛教經義而言,不是互斥的。顯示這種分類法不是很精確,只是一種方便
的表達法。
六道是可以超越的,至於超越十法界,大家可想想有沒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