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放生的問題來說,放生的本意是「不殺生」進而「護生」、「饒益有情」。見到
動物受困、受傷,想辦法為其解困、療傷,使他免於死亡。這應該是放生最初的本意
。
為了鼓勵護生,許多寺院設立了放生區、放生池,這觀念有點類似動物保護區的概念
,讓這些動物得以平安渡過一生。這樣的放生概念很好。
但事情一旦流於形式,放生變成消災解厄的儀式,「護生」的根本精神就隨之流失了
。如報紙上所記載的,到市場買魚、鳥、烏龜,甚至毒蛇等大量放生。這些放生一則
沒有考慮到這些動物是否適合在放生地生活,一放生就餓死、渴死、冷死,消災不成
,反造殺業;二則是定期購買的行為促成另類的捉魚、捉鳥、捉烏龜提供放生的行業
。哀哉!這些動物本不必受一再被捉放之苦,只因為放生變成一種僵化的消災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