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篇帖子後學提問了怎麼如實了知12因緣並且如何相應于生活上,或者日常生活里 面對事情時身體心理上的運作,參考了多位師兄的分享解釋,後學在陸陸續續的參考 了一些法師關于12因緣12支名相內容的解釋,大概表面上的理解後學也捉到了一兩分 ,想在這里再請教各位師兄,怎麼還滅12因緣?哪一支是我們當下能夠察覺了知並且 能夠掌握並且給與“切斷”不讓其衍生後面的支部的?是全部支部嗎?還是某些特定 支部而已?
原始佛教 中道禪法的修正次第及實踐: (依據公元2011年3月26日台北正覺二日禪講義) 1.淨其戒,直其見,具足三業,修四念處 (雜阿含624,相應部念處相應SN47.16) 2.依安那般那念,修四念處,次第起七覺分 (雜阿含810,相應部出入息相應SN54.13-14) 3.住四念處,觀(六識觸受想思身)之集法與滅法 (雜阿含609,相應部念處相應SN47.42) (雜阿含295,相應部因緣相應SNS12.37) (雜阿含306)
十二因緣中只要有一支斷了,下一支就不生,而可從中切斷十二因緣的鎖鏈,這稱為 十二因緣的「還滅」。佛陀不止告訴我們由於十二因緣而流轉生死的現象,更教導我 們還滅的方法。 然而十二因緣並不是每一支都容易下手斷除的,例如已「生」了,就無法不「老死」 。一般認為是在觸、受、愛、取這幾支下手,有「明」以照見五蘊,即可滅掉後續的 苦果。 《雜阿含經》第63-68經則列舉「還滅」的一些重點: 第63經:解說如何將「明」應用在「觸」的過程中。 第64經:提到如何讓輾轉相生的「識、名色」不再增長。 第65經:如實觀察「受」支,就能滅「愛」支。 第66、67經:如實觀察五陰,就能滅「愛」支。 第68經:滅「觸」支。 可以稍微注意的是概念上的理解和如實、無間等(沒有間隔、差距的)的諦觀還是有 差別,要能無間等的斷十二因緣,還是要照正常的戒定慧的次第(或是如 Wizer 兄 所整理的),但就算還沒有定慧,在散慧下還是能稍微用得上一些力,最少也能讓戒 持得更好、減少造業,並增加對佛法的領悟 :)
印象中,有居士問過菩提長老如何實修十二因緣?菩提長老的答覆接近於「十二因緣 是用來解釋現象的,但一般倒不見得強調單獨直接從十二因緣去實修,實修還是依據 一般修學佛法的次第」。類似這個意思,也是一說,提供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