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生,偷盜,邪淫,妄語與飲酒是無論你是否信佛、無論你有沒有皈依,只要殺生等 等就是要償還這個性罪的業力:只有性罪:沒受戒沒有戒罪,性罪所做的事情知與不 知同樣的是犯,戒罪是明知故犯,,性罪的因果是承受比戒罪輕。為什麼呢 :受戒 後,是性罪加戒罪是要一起承受。大家意見如何呢?
聖嚴法師《戒律學綱要》:「也許有人懷疑:不受佛戒,做了壞事,只有一重性罪, 受了佛戒,反而增加一重更大的戒罪,那又何必受戒?其實,受戒是為戒除惡業,難 道說受戒之後,還準備造惡嗎?即使真要造惡,也可隨時捨戒,萬一未及捨戒便造了 惡業,雖將下墮三塗,但也畢竟可以成佛;如果永不受戒,也將永無成佛的可能,下 了種子,因緣成熟,必有收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