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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發布年貨零嘴的添加物
#1
阿丹
年貨零嘴的添加物,您吃進多少 
發佈日93.01.05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記者發布 

農曆過年時節即將來臨,除了忙著為家裡除舊布新外,採買年節的零嘴,是多數家
庭年節中不可或缺的。此外,蝦米也是年菜常會採用的乾貨之一。因此,在此歲末
年終,消基會即選定市售包裝完整的瓜子、開心果、魷魚絲、蝦米及肉乾等年貨進
行抽驗,檢測是否有過量添加食品添加物的情形,以做為消費者選購時的參考。
(詳細內容請參閱消基會出版「消費者報導」雜誌2004年1月號第273期第31至43
頁) 

採樣與調查時間--- 
本次測試的各類年貨零嘴樣品採樣時間為民國92年11月至12月初,採樣地點為大台
北地區的量販店、超市等,共計採得47件包裝完整樣品,包括15件瓜子(包括3件
醬油瓜子、4件甘草瓜子、7件南瓜子及1件香瓜子)、3件開心果、6件魷魚絲、4件
蝦米、19件肉乾(包括9件豬肉乾及10件牛肉乾)。 
此外,也在11月初於金門地區採樣,共計採得9件樣品,包括2件香瓜子、2件醃漬
醬菜、1件蝦米、2件豬肉乾及2件牛肉乾;除了蝦米樣品為散裝販售,其餘皆為包
裝完整樣品。 

標示調查結果--- 
依照「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的規定,應以中文標示:1.品名;2.內容物名稱
及重量;3.食品添加物名稱,若是屬於防腐劑、抗氧化劑、人工甘味料者,應同時
標示其用途名稱及品名或通用名稱;4.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5.有效日期。
調查結果發現,除了食品添加物的部分外,其餘各項標示均合格。 
食品添加物標示方面:檢視55件包裝完整的樣品,共有19件(34.5%)有標示上的
缺失,分別為4件瓜子、3件開心果及4件蝦米樣品有二氧化硫殘留,但未標示添加
亞硫酸鹽;2件瓜子樣品含有糖精但未標示;2件瓜子樣品同時含有亞硫酸鹽及糖精
而未標示;4件肉乾樣品檢出防腐劑而未標示。此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
七條的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測試結果(詳見雜誌表格) 
※內容量測試 
係比較標示重量與實際測得內容物重量,當實測內容物重量小於標示重量且差距超
過CNS 12924規定的容許下限時(詳見雜誌表一),即不合規定。 
17件瓜子樣品、3件開心果樣品及2件醃漬醬菜方面,所有樣品均合乎包裝食品內容
量的規定。 
6件魷魚絲樣品中,有3件樣品不合乎規定,分別是編號22號「海軒屋珍味魷魚
絲」、23號「千寶原味魷魚絲」及24號「品味食族魷魚絲」。 
在5件蝦米樣品中,2件不合乎規定,分別是27號「馬祖特產蝦米」及28號「登豐蝦
仁」。 
23件肉乾樣品方面,有16件(69.6%)未符合規定,是本次測試的食品品項中,不
合格率最高者,尤其金門採樣的4件樣品均不合格,顯然偷斤減兩的情形較為嚴
重。 
※礦物油測試 
7件醬油瓜子及甘草瓜子樣品的礦物油檢測均合格。 
※二氧化硫殘留量測試 
亞硫酸鹽類是食品加工上廣泛應用的添加物,食入過量的亞硫酸鹽,可能會造成呼
吸困難、嘔吐、腹瀉等症狀,特別是氣喘患者,更容易對亞硫酸鹽產生過敏,有引
發氣喘之虞。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規定,一般食品的亞硫酸鹽用量,以SO2(二
氧化硫)殘留量計,應在0.03公克/公斤(30 ppm)以下;蝦類則應在0.1公克/
公斤(100 ppm)以下。 
檢測結果,7件南瓜子樣品,有5件(71.4%)的二氧化硫含量超過標準30 ppm,分
別是編號11號「盛香珍南瓜子」、12號「皓雪南瓜子」、13號「家樂福南瓜子」、
14號「嘉禾港式白瓜子」及15號「港式白瓜子」,其中14號「嘉禾港式白瓜子」及
15號「港式白瓜子」更是超過2000 ppm。 
3件開心果樣品中,18號「萬歲牌開心果」二氧化硫含量超過標準30 ppm。 
5件蝦米樣品二氧化硫含量均超過標準100 ppm;6件魷魚絲樣品則未檢出二氧化
硫。 
二氧化硫殘留量超出標準的樣品,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可
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檢視這些檢出二氧化硫樣品的標示情況,發現所有樣品均未標示「亞硫酸鹽」或
「漂白劑」等含量項目,亦顯然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的規定。 
※糖精測試 
糖精為一種人工甘味料,在食品添加物的分類中,屬於調味料的一種,可添加於瓜
子、蜜餞、碳酸飲料等食品中。根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的規定,
使用於瓜子的糖精(Saccharin,賽卡林)及其鈉鹽,使用量以Saccharin計為2公
克/公斤以下。 
檢測結果,在17件瓜子樣品中,除編號10號「盛香珍綠茶南瓜子」未檢出糖精外,
其餘樣品均檢出糖精,但使用量均符合標準;2件醃製醬菜均未檢出糖精。 
檢視檢出糖精樣品的標示,有4件含有糖精但未標示,分別是7號「嘉禾港式甘草瓜
子」、9號「嘉禾港式綠茶南瓜子」、14號「嘉禾港式白瓜子」及15號「港式白瓜
子」,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規定。 
※過氧化氫測試 
「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具有殺菌及漂白作用,在食品添加物中屬於殺菌劑的一
種。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的規定,不得殘留於食品中。檢測結
果,3件開心果樣品均無過氧化氫殘留。 
※防腐劑測試 
根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於魚貝乾製品及肉製品可使用的防腐劑
有兩大類,分別是己二烯酸(Sorbic acid)及其鹽類,與苯甲酸(Benzoic 
acid)及其鹽類。 
其使用量,在魚貝類乾製品方面,分別是1.0公克/公斤(0.1%)及0.6公克/公
斤(0.06%);肉製品方面,分別是2.0公克/公斤(0.2%)及1.0公克/公斤
(0.1%)。同一食品依使用範圍規定混合使用防腐劑,每一種防腐劑的使用量除
以其用量標準所得的數值,總和不得大於1。 
檢測結果,魷魚絲樣品方面,6件樣品均檢出防腐劑己二烯酸類,但使用量都符合
防腐劑使用量標準;肉乾方面,23件樣品,除了編號55號「金門牛肉乾」及56號
「高梁酒糟豬肉絲」含有己二烯酸及苯甲酸兩種防腐劑,且超出防腐劑使用量標準
外;其餘21件樣品均使用己二烯酸防腐劑,然用量皆合乎規定。防腐劑含量超出標
準的樣品,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二條的規定。 
檢視魷魚絲及肉乾的添加物標示,發現36號「唯一辣味豬肉絲」及37號「新東陽豬
肉乾」,檢出己二烯酸防腐劑但並未標示;55號「金門牛肉乾」及56號「高梁酒糟
豬肉絲」,僅標示含有己二烯酸,但未標示含有苯甲酸,亦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
第十七條的規定。 
※亞硝酸鹽測試 
23件肉乾樣品的亞硝酸鹽殘存量皆合乎規定。 

四、宣稱高鈣的乳品 
乳品部分,宣稱「高鈣」的共有3件,其中47號「光泉高鈣牛乳(保久乳)」及48
號「光泉高鈣調味乳」,實測含量雖與廠商標示的含量相符合,但還是未達到法規
規定,是廠商亟待改進之處。 

總結 
本次年貨檢驗,廠商可能是為了使商品呈純白色或鮮紅色,增加商品的賣相,而過
量添加亞硫酸鹽,造成所有的白色南瓜子及蝦米樣品,二氧化硫殘留量皆超出標
準,且都未標示含有亞硫酸鹽添加物,嚴重違反規定。 
防腐劑方面,除編號55號「金門牛肉乾」及56號「高梁酒糟豬肉絲」苯甲酸及己二
烯酸含量超出防腐劑使用量標準的情形外;37號「新東陽豬肉乾」未標示添加防腐
劑;另有標榜「本產品不含防腐劑」的樣品──36號「唯一辣味豬肉絲」,卻檢出
防腐劑,明顯標示不實,誤導消費者並違反法令規定。因此消基會呼籲,廠商應改
善並控制防腐劑的使用量,以及誠實標示,提供消費者正確的商品資訊,以做為消
費者選購時的參考。 
根據CNS 12924對於包裝食品裝量的規定要求,本次樣品在標示重量方面,有21件
樣品實際測得內容物重量小於CNS 12924的規定,其中以肉乾不合格情形最為嚴
重,共有16件(69.6%)樣品不合格。 
然而,綜觀大部分樣品標示的「重量」,其實是包括包裝袋、內盤、脫氧劑及內容
物,加上消費者在購買時或買回家之後,較無法進行秤重,該重量標示對消費者顯
然並不公平,且不符合法規的要求。所以消基會希望廠商對於包裝食品的內容物重
量與標示要能名符其實,才能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廠商本身的商譽。 
此外,廠商在重量標示上,常以「容許誤差」方式來表示,如××公克±××%或××公
克±××公克。檢視有標示「容許誤差」的樣品,有些樣本的標示誤差值大於CNS 
12924的規定,希望廠商能改善標示。
2004年 1月 7日 9:00:22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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