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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三十二分詩偈
#1
chswpl
金剛經三十二分詩偈



第一分

一時佛在舍衛國。衹陀樹給孤獨園。
樹云勝林園善施。眾千二百五十人。
乞食但資有餘身。敷座看破幻泡心。
混跡人間人不識。一道清光最清純。


第二分

發阿耨多羅心者。應云何住降伏心。
菩提不在降心住。應無所住降降心。


第三分

所有一切眾生相。我皆滅度令無餘。
無餘但教壽不住。一切眾生不滅度。


第四分

菩薩於法應無住。不著色聲香味觸。
若能如是無相施。福如虛空不可度。


第五分

凡所有相皆虛妄。不可身相見如來。
若於諸相見非相。一念淨信如來知。


第六分

若取法相非法相。一切有為法之圄。
法尚應捨何況非。知我說法如筏喻。


第七分

如如之法不可說。法法之如曷可得。
一切賢聖佛境界。皆以無為有差別。


第八分

所謂佛法非佛法。諸佛菩提此經出。
授持為說四句偈。其福勝彼七寶施。


第九分

實無入流出流者。乃至成就不成就。
無諍只向中心解。何妨往來行坐卧。


第十分

應無所住生其心。亦生莊嚴佛淨土。
恆河沙數恆河沙。須彌山王之大身。


第十一分

阿耨達池無熱惱。流出恆沙無量寶。
貧道家貧無長物。三千世界用布施。


第十二分

最上第一希有法。非取法相非非法。
所在之處即有佛。一切天人應供養。


第十三分

所有微塵非多數。三十二相非如來。
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應奉持。


第十四分

不起身心人精進。身心都無忍辱仙。
見闇自是人無目。生無住心道眼明。


第十五分

初中後分麗日照。晝夜六時未曾絕。
布施等身恆河沙。如是百千萬億劫。


第十六分

慧日普照無闇冥。眾生罪業若霜露。
無盡功德云何得。以今世人輕賤故。


第十七分

發阿耨多羅心者。當生如是菩提心。
滅度一切眾生已。無一眾生實滅度。


第十八分

一恆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恆河。
是恆沙數佛世界。如來佛眼悉見知。


第十九分

過去之心不可得。現在之心不可得。
未來之心不可得。以是因緣福德多。


第二十分

色身一一相具足。猶如貧子得其母。
耳聲鼻香舌鹹醋。甜者甜兮苦者苦。


第二十一分

無法可說是說法。香巖銜枝樹上掛。
祖師無端上樹也。樹下致將一問來。


第二十二分

從緣生者假名有。不從緣者始終堅。
阿耨多羅尚須擯。那留性空及假名。


第二十三分

堪笑禪家存公平。世緣潦倒參得親。
所言善法非善法。非善法處得菩提。


第二十四分

七寶山王頓眉睫。一擊不是性躁漢。
人間偏私太茫茫。青天白日與君看。


第二十五分

度生不曾餧驢馬。豆芽生時透水沙。
如來有我即非我。凡夫無我見如來。


第二十六分

不以色見我。莫以聲求我。
應觀法界性。即是諸佛身。


第二十七分

色身一一相具足。於法不應說斷滅。
舉足跨過毗盧頂。問爾踏破多少鞋。


第二十八分

以忍方便淨無垢。莊嚴剎海微妙色。
三聖推僧寶壽打。瞎卻鎮州一城人。


第二十九分

若言來去住坐臥。是人不解佛說義。
萬法歸一一何處。羚羊挂角無踪跡。


第三十分

三千世界碎為塵。是微塵眾寧多不。
一塵再析百分無。摩訶衍那始勝出。


第三十一分

喻如大火聚。四面不可取。
出有無四句。是真四句義。


第三十二分

諸和合所為。如星翳燈幻。
露泡夢電雲。應作如是觀。
2012年 5月 1日 22:29:13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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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金剛經三十二分詩偈
#2
果任
※ 引述《chswpl (chswpl)》之銘言:
> 金剛經三十二分詩偈
> 第一分
> 一時佛在舍衛國。衹陀樹給孤獨園。
> 樹云勝林園善施。眾千二百五十人。
> 乞食但資有餘身。敷座看破幻泡心。
> 混跡人間人不識。一道清光最清純。
> 第二分
> 發阿耨多羅心者。應云何住降伏心。
> 菩提不在降心住。應無所住降降心。
> 第三分
> 所有一切眾生相。我皆滅度令無餘。
> 無餘但教壽不住。一切眾生不滅度。
> 第四分
> 菩薩於法應無住。不著色聲香味觸。
> 若能如是無相施。福如虛空不可度。
> 第五分
> 凡所有相皆虛妄。不可身相見如來。
> 若於諸相見非相。一念淨信如來知。
> 第六分
> 若取法相非法相。一切有為法之圄。
> 法尚應捨何況非。知我說法如筏喻。
> 第七分
> 如如之法不可說。法法之如曷可得。
> 一切賢聖佛境界。皆以無為有差別。
> 第八分
> 所謂佛法非佛法。諸佛菩提此經出。
> 授持為說四句偈。其福勝彼七寶施。
> 第九分
> 實無入流出流者。乃至成就不成就。
> 無諍只向中心解。何妨往來行坐卧。
> 第十分
> 應無所住生其心。亦生莊嚴佛淨土。
> 恆河沙數恆河沙。須彌山王之大身。
> 第十一分
> 阿耨達池無熱惱。流出恆沙無量寶。
> 貧道家貧無長物。三千世界用布施。
> 第十二分
> 最上第一希有法。非取法相非非法。
> 所在之處即有佛。一切天人應供養。
> 第十三分
> 所有微塵非多數。三十二相非如來。
> 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應奉持。
> 第十四分
> 不起身心人精進。身心都無忍辱仙。
> 見闇自是人無目。生無住心道眼明。
> 第十五分
> 初中後分麗日照。晝夜六時未曾絕。
> 布施等身恆河沙。如是百千萬億劫。
> 第十六分
> 慧日普照無闇冥。眾生罪業若霜露。
> 無盡功德云何得。以今世人輕賤故。
> 第十七分
> 發阿耨多羅心者。當生如是菩提心。
> 滅度一切眾生已。無一眾生實滅度。
> 第十八分
> 一恆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恆河。
> 是恆沙數佛世界。如來佛眼悉見知。
> 第十九分
> 過去之心不可得。現在之心不可得。
> 未來之心不可得。以是因緣福德多。
> 第二十分
> 色身一一相具足。猶如貧子得其母。
> 耳聲鼻香舌鹹醋。甜者甜兮苦者苦。
> 第二十一分
> 無法可說是說法。香巖銜枝樹上掛。
> 祖師無端上樹也。樹下致將一問來。
> 第二十二分
> 從緣生者假名有。不從緣者始終堅。
> 阿耨多羅尚須擯。那留性空及假名。
> 第二十三分
> 堪笑禪家存公平。世緣潦倒參得親。
> 所言善法非善法。非善法處得菩提。
> 第二十四分
> 七寶山王頓眉睫。一擊不是性躁漢。
> 人間偏私太茫茫。青天白日與君看。
> 第二十五分
> 度生不曾餧驢馬。豆芽生時透水沙。
> 如來有我即非我。凡夫無我見如來。
> 第二十六分
> 不以色見我。莫以聲求我。
> 應觀法界性。即是諸佛身。
> 第二十七分
> 色身一一相具足。於法不應說斷滅。
> 舉足跨過毗盧頂。問爾踏破多少鞋。
> 第二十八分
> 以忍方便淨無垢。莊嚴剎海微妙色。
> 三聖推僧寶壽打。瞎卻鎮州一城人。
> 第二十九分
> 若言來去住坐臥。是人不解佛說義。
> 萬法歸一一何處。羚羊挂角無踪跡。
> 第三十分
> 三千世界碎為塵。是微塵眾寧多不。
> 一塵再析百分無。摩訶衍那始勝出。
> 第三十一分
> 喻如大火聚。四面不可取。
> 出有無四句。是真四句義。
> 第三十二分
> 諸和合所為。如星翳燈幻。
> 露泡夢電雲。應作如是觀。


請問這「金剛經三十二分詩偈」是那裡蹦出來的?
2012年 5月 2日 19:35:32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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