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作:雪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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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巖經淨行品》第二願:
孝事父母,當願眾生,善事於佛,養護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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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生身之父母,還有啟發慧命的父母。生身之父母容易理解,就是肉
身所來。但是有了一個人形的肉身是否就是人?並非如此。要合乎「人」的定
義,在佛教當中強調,還要符合五戒十善,否則只是正在墮落當中的眾生而已。
有人會問:「父母要我去偷盜、殺、屠等等…我去做,也是孝順。」其實
不是,那並不是孝順,那只是「愚癡業緣纏繞」。
所以,今天什麼叫做「孝事父母」呢?就是要守持五戒--不殺生、不偷
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十善:身三業、口四業、意三業。這些都能夠
奉持,沒有缺失,才是真正的孝事父母。
所以,要知道「順」不是順著他的貪瞋癡,而是順著他的習氣,以和而諄
諄善誘,使趨向正道。如此才是報親恩!
所以菩薩行願,第二,要孝事生身父母,應以善法勸導之;對於啟發慧命
的父母,更該恭敬頂戴!
所以,在親恩浩連天當中這麼說了:
天下子女應懺悔,修身養性持十戒;
仁民愛物勤布施,誠心廣植父母福。
父母恩重常憶念,書寫廣宣不厭倦;
造經弘經行百善,父母快樂得安詳。
不違如來聖教義,孝養敬順能兩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