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說得過人法」
有同學提問,為什麼《雜阿含經》第392經顯示「能自說得過人法自證」是不如實知
四聖諦的結果?
這是因為「自說得過人法自證」常常是貪名聞利養甚至詐財騙色的人在大妄語。佛陀
制戒禁止比丘向未受大戒的人自說得過人法,縱使真的得過人法而說都犯戒,除非是
在圓寂前說。如《五分律》卷六:「若比丘,向未受具戒人自說得過人法,言:『我
如是知,如是見。』實者,波逸提。[……]若受大戒人不問,而向說,語語突吉羅。
比丘尼亦如是。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不犯者:泥洹時說;受具戒人問
,而後說。」(CBETA, T22, no. 1421, p. 40, b30-c13)
至於沒得過人法而自稱得過人法的人,則犯死後必墮無間地獄的最重罪。
因此「自說得過人法自證」是由於不如實知四聖諦、不畏因果而造作的惡業,佛弟子
皆應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