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不同的受」
第485經表明,佛陀有時說有一受(諸受皆苦)、有時說有二受(身受、心受)、三
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都只是分類的不同、觀察角度的不同,而不是
互相抵觸的。
佛陀表示:「我如是種種說受如實義,世間不解,故而共諍論,共相違反,終竟不得
我法、律中真實之義以自止息。優陀夷!若於我此所說種種受義,如實解知者,不起
諍論、共相違反,起、未起諍能以法、律止令休息。」
就像瞎子摸象的比喻,見不到大象的人各自執持一端,而互相諍論;見到法的人,知
道佛陀說法的全貌,就不會執著名相分類,而是將佛法實際應用於修行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