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 284 經
本經說明,若對於人、事、物生起貪愛執著之心,心追逐於身心的運作 (名色),身
心的運作使得感官 (六入處) 起作用,外境和感官接觸後,產生了覺受,覺受導致貪
愛,因貪愛而執取,因執取而有了身、口、意的造作,因有了身、口、意的造作而產
生後續的身心變化造成無窮無盡的煩惱與痛苦。
若對於人、事、物,觀察它的無常變化,觀察它的產生及消逝,不對它有所欲求,厭
離,不生顧念,心不縛著,心不追逐於身心的運作,身心的運作便會熄滅,感官的作
用隨之熄滅,外境和感官接觸後,不再產生覺受,貪愛隨之熄滅,執取隨之熄滅,身
、口、意的造作隨之熄滅,無窮無盡的煩惱與痛苦亦將隨之熄滅。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於所取法隨生味著、顧念、心縛,其心驅馳,追逐名色,
名色緣六入處,六入處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
病、死、憂、悲、惱、苦。
心: 為色身之相對詞,無實質形體可見而有知覺作用者。 (佛光阿含藏)
所取法: 所會執著的人、事、物。
所取法: 南傳作「會被執取的」,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可被固執者」(that can be
clung to)。 (莊春江阿含辭典)
所取法: 雜阿含經卷九第 240 經:「雲何所取法?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
、意法,是名所取法。雲何取法?謂欲貪,是名取法。」
名色: 「名」是「受、想、行、識」四陰,加上「色」陰,也就是五陰,概括一切精
神與物質。
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譬大樹根幹、枝條、柯葉、華果,下根深固,壅以糞土,溉灌
以水,彼樹堅固,永世不朽。
如是,比丘!於所取法隨生味著、顧念、心縛,其心驅馳,追逐名色,名色緣六入處
,六入處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病、死、憂、
悲、惱、苦。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
若於所取法隨順無常觀,住生滅觀、無欲觀、滅觀、厭觀,心不顧念,無所縛著,識
則不驅馳、追逐名色,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處滅,六入處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
,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病、死、憂、悲
、惱、苦滅。
如是如是則純大苦聚滅,猶如種樹,不隨時愛護令其安隱,不壅糞土,不隨時溉灌,
冷暖不適,不得增長;若復斷根、截枝,段段斬截,分分解析,風飄日炙,以火焚燒
,燒以成糞,或颺以疾風,或投之流水。
比丘!於意雲何?非為彼樹斷截其根,乃至焚燒,令其磨滅,於未來世成不生法耶?
」
答言:「如是,世尊!」
「如是,比丘!於所取法隨順無常觀,住生滅觀、無欲觀、滅觀、捨觀,不生顧念,
心不縛著,識不驅馳、追逐名色,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處滅,六入處滅則觸滅,
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病、
死、憂、悲、惱、苦滅,如是如是純大苦聚滅。」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