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憍陳如的證悟與 滅不待因 的討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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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憍陳如的證悟與 滅不待因 的討論」

在別譯雜阿含225經(對應 雜阿含1209經)中,

婆耆舍尊者讚嘆尊者憍陳如:

「上座比丘憍陳如,安處實語住利樂,常樂空閑寂靜處。 

聲聞所求佛教法,悉皆逮得不放逸,有大威德具三明。 

知心差別諸善根,如來長子憍陳如,歸命稽首禮世尊。」

個人感想:憍陳如尊者確實該當「如來長子」,

是第一個證悟佛陀轉法輪的弟子,而憍陳如尊者最有名的讚嘆即是:

「凡任何集法都是滅法。」南傳:相應部56相應11經

(引自莊春江:「集法」(samudayadhammo),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屬於有起源者」
(subject to origination),或「起源性質」(the nature of origination, 
SN.47.40)。這裡的「法」不是指「正法」。)

這裡有跟學友們討論到 滅不待因的問題,我自己找了些資料,而這些資料也是我目
前的想法,即「滅不待因」這句話 我認為還有討論空間,我較為認同:滅的存在,
有其導致滅的前因緣存在。

引文一:

我論因說因  (摘自 『佛法概論』 第十章)                                  
                                                                          
                       印 順

因緣可以總論,即每一法的生起,必須具備某些條件;凡是能為生起某法的條件,就
稱為此法的因緣。不但是生起,就是某一法的否定──滅而不存在,也不是自然的,
也需要具備種種障礙或破壞的條件,這也可說是因緣。佛法所說的集──生與滅,都
依於因緣。這是在說明世間是什麼,為什麼生起,怎樣才會滅去。從這生滅因緣的把
握中,指導人去怎樣實行,達到目的。

引文二:

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

妙雲集下編之三『以佛法研究佛法』

再說到諸行無常的滅,在空行緣起的見地中,滅不是沒有,斷滅,是因緣和 合中的
一種現象,它與生是同樣的存在。忽略了滅是緣起法之一,才說「滅不待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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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額外心得:

想到苦集滅道的四諦,集諦在人們尚未修習聖道時,是不會自行斷的。

然而,若以 法性 「生必趨於滅」 的觀察角度,此集也必「滅」,因為法性的「無
常」,此集在下一瞬間就不是 原本的「集」了,亦可以 「滅」 來稱呼 原本的「集
」

但若混淆 法性 與 法相 而誤解,會變成說,喔 集必趨於滅,所以我不用修習聖道
,但這是錯誤的,煩惱會變,但不會自行消失

因此,我個人的思考上,一旦一開始用了假名,集諦的存在,那麼 集諦之滅,也就
要配上 集諦之滅道諦(使集諦滅去的前因緣)。假名 必須是 成套的出現

我個人也覺得呼應到: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 若人
不能知,分別於二諦,則於深佛法,不知真實義。
Wed Mar 02 00:25:1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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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憍陳如的證悟與 滅不待因 的討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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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的終歸離散,諸因緣的一時和合(生)就已經注定了未來的壞滅,並不是他因的
介入,就我所解,這是「滅不待因」的意思。

由簡單的邏輯來思辯,有了生之後,若須等待因才會導致壞滅,那麼只要那些因不被
造作,就不會有壞滅,這會導致常見;又如果滅是由某些因緣所導致,那麼當這些因
緣聚合的條件不再,滅也應該毀滅,然而能被毀壞的便不能稱為滅了。

故成唯識論:「雲何法滅不待因耶。緣會名生。緣離即滅。滅若待因。應非滅故。」
,俱舍論:「待因謂果。滅無非果。」,所以滅雖依於因緣,但滅並不是果,他只是
離散。
Wed Mar 02 09:57:3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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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憍陳如的證悟與 滅不待因 的討論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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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ss Wang師兄好,若以我所理解,您說的也是說得通的,只是我說的跟您說的要
分 兩種方式來理解:

我的方式: 事相上的滅,必然有其因緣

您的方式:事相上的生,「必」趨於滅,是隱藏在「生滅」背後 必然的理性。

然而,我還是支持我上述看法,何以故? 即如師兄您說的,生不用等待因緣而必然滅
去,而此因緣在您所說的 生「必然滅」的當下,還是可以「假名」命名:滅現象出
現前的 「前因緣」。

即您的理解方式亦為一種正確的方式,我支持我的看法只是出自於:「假名」的命名
,是方便世間理解與溝通,且盡量以因緣統合一切,尚無需跳到 法性的思考。

舉例: 生必有死,此乃必然,以師兄您的論述,此現象必然會發生,然而,以我的
立場,我會說 此現象發生前,必然牽動「其他事相上的因緣」,如 老、生之異動假
名為「新陳代謝、細胞的轉換」等等。
Wed Mar 02 13:35:3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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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憍陳如的證悟與 滅不待因 的討論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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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因有緣世間集,有因有緣滅世間!因為是因緣合和所成,所以可以滅世間!若世間實
有者,世間不可滅!我所理解的層面,所提出的解釋,如黑牛和白牛為扼所繫縛,不
是黑牛或白牛繫縛彼此,而是貪愛的牛軛所繫結,因此一但貪愛去除,二牛的繫縛也
滅盡!所以繫縛非實有,不須另一個法門來解!只需要把結滅盡,繫縛集止!所以不待
"因"滅!
Wed Mar 02 10:36:0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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