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憍陳如的證悟與 滅不待因 的討論」
在別譯雜阿含225經(對應 雜阿含1209經)中,
婆耆舍尊者讚嘆尊者憍陳如:
「上座比丘憍陳如,安處實語住利樂,常樂空閑寂靜處。
聲聞所求佛教法,悉皆逮得不放逸,有大威德具三明。
知心差別諸善根,如來長子憍陳如,歸命稽首禮世尊。」
個人感想:憍陳如尊者確實該當「如來長子」,
是第一個證悟佛陀轉法輪的弟子,而憍陳如尊者最有名的讚嘆即是:
「凡任何集法都是滅法。」南傳:相應部56相應11經
(引自莊春江:「集法」(samudayadhammo),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屬於有起源者」
(subject to origination),或「起源性質」(the nature of origination,
SN.47.40)。這裡的「法」不是指「正法」。)
這裡有跟學友們討論到 滅不待因的問題,我自己找了些資料,而這些資料也是我目
前的想法,即「滅不待因」這句話 我認為還有討論空間,我較為認同:滅的存在,
有其導致滅的前因緣存在。
引文一:
我論因說因 (摘自 『佛法概論』 第十章)
印 順
因緣可以總論,即每一法的生起,必須具備某些條件;凡是能為生起某法的條件,就
稱為此法的因緣。不但是生起,就是某一法的否定──滅而不存在,也不是自然的,
也需要具備種種障礙或破壞的條件,這也可說是因緣。佛法所說的集──生與滅,都
依於因緣。這是在說明世間是什麼,為什麼生起,怎樣才會滅去。從這生滅因緣的把
握中,指導人去怎樣實行,達到目的。
引文二:
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
妙雲集下編之三『以佛法研究佛法』
再說到諸行無常的滅,在空行緣起的見地中,滅不是沒有,斷滅,是因緣和 合中的
一種現象,它與生是同樣的存在。忽略了滅是緣起法之一,才說「滅不待 因」。
================================================
補充額外心得:
想到苦集滅道的四諦,集諦在人們尚未修習聖道時,是不會自行斷的。
然而,若以 法性 「生必趨於滅」 的觀察角度,此集也必「滅」,因為法性的「無
常」,此集在下一瞬間就不是 原本的「集」了,亦可以 「滅」 來稱呼 原本的「集
」
但若混淆 法性 與 法相 而誤解,會變成說,喔 集必趨於滅,所以我不用修習聖道
,但這是錯誤的,煩惱會變,但不會自行消失
因此,我個人的思考上,一旦一開始用了假名,集諦的存在,那麼 集諦之滅,也就
要配上 集諦之滅道諦(使集諦滅去的前因緣)。假名 必須是 成套的出現
我個人也覺得呼應到: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 若人
不能知,分別於二諦,則於深佛法,不知真實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