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破二邊,不執中間」
《雜阿含經》第1164經舉例表示要看破「二邊」,不執著「中間」,其中一個例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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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是一邊,觸集是二邊,受是其中,愛為縫紩。習近愛已,彼彼所得,身緣觸增長
出生,於此法,以智知,以了了;智所知,了所了,作苦邊,脫於苦。」
這些例子背後的比喻,或許能理解為順著河川流下時,不能在兩岸擱淺,但也不能停
在中間。卷四十九第1316經有一個譬喻:「誰度於諸流,晝夜勤不懈,不攀無住處,
云何不沒溺?」(CBETA, T02, no. 99, p. 361, b27-28) 或許能作為類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