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卷十七第481經中佛陀表示眾生所有的受都是由因緣而生的。
產生受的心理因緣包括欲、覺(尋)、觸:
* 欲:通常較偏向對於未來的緣起,例如想要吃好吃的,吃到了就有樂受,沒吃到就
有苦受。
* 覺(尋):可以投向對於過去的緣起,例如將心思投向美好的記憶,回憶的滋味是
甜美的,但離開甜美的回憶就是苦受了。
* 觸:當前的根、境、識和合而生,經文例如「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
俱生受、想、思。」(CBETA, T02, no. 99, p. 72, c9-10)
欲、覺、觸這三者,不管寂滅或不寂滅,都會緣生「受」:
* 三者都不寂滅:緣生欲界眾生的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
* 只有欲寂滅:緣生初禪「離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念持喜安」的樂受。
* 欲、覺都寂滅:緣生二禪「無覺無觀,定生喜樂」的樂受。
* 三者都寂滅:這裡的「觸寂滅」應是特指「無明觸」的寂滅,那麼如卷三第63經所
述:「所起前無明觸滅,後明觸集起。」(CBETA, T02, no. 99, p. 16, c2) 因此而
緣生聖者的受,沒有煩惱、執著的成分。
在實踐上,八正道及其產生的解脫、解脫知見(合稱為十正行、十無學法,參見《中
阿含經》卷四十九〈雙品1〉第189經聖道經),能讓人離苦得樂,而有樂受;反之則
造成苦受。
因此本經中佛陀將產生受的微觀的心理因緣,和巨觀的實踐的因緣,都一一解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