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印度有時將人的身心乃至宇宙區分為六界,也就是六種特性:
1. 地:堅固性。
2. 水:濕潤性。
3. 火:溫熱性。
4. 風:移動性。
5. 空:空間。
6. 識:覺知。
例如骨、肉屬地界,血、尿屬水界,體溫屬火界,呼吸、移動屬風界,空隙、空間屬
空界,種種心識作用屬識界,詳細的說明可見《中阿含經》卷四十二〈根本分別品
2〉第162經分別六界經。
這六種特性既然組成了人的身心乃至宇宙,透過分析這六種特性,也就能知道人的身
心乃至宇宙的本質。
凡夫可能執著認為有恆常、不變、獨存、自在、能主宰的「我」。舉例而言,就六界
中的「識界」與「我」的關係而言,凡夫可能誤認:
* 心識是「我」:心識就是「我」,例如以為「識」甚至所謂的「靈魂」是「我」。
* 心識異「我」:心識之外有「我」。例如以為大腦或身體是我,心識是這個我所擁
有的。
* 心識和「我」互相含攝:「我」處於心識之中,或是心識處於「我」之中。例如認
為有宇宙意識(大我)包含了一切眾生的心識,一切眾生的心識都有宇宙意識在其中
,但宇宙意識卻又不只是眾生的心識。
以上三類認為有「我」的見解,佛經中稱為「識是我」、「識異我」、「相在」,這
幾個名詞詳細的邏輯定義及探討,詳見卷五第109經(CBETA, T02, no. 99, p. 34,
b15)。
佛陀發現這六界都是因緣而生、因緣而滅的,都是無常的,因此人的身心乃至宇宙都
是無常的,沒有恆常、不變、獨存、自在、能主宰的「我」。
修證無我的智慧,才能徹底地放下自我(無我),也不掛念身外之物(無我所見),
去除貢高我慢(我慢繫著)等煩惱的束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