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傳《相應部尼柯耶》SN 1.41 表示一切財物都是死不帶去的,經文是:「盜賊、國
王奪走,火燒掉、遺失。而最後離開,[留下]遺體、財產,有智慧者了知這樣後,應
該受用並且施與。如其能力地施與並且受用後,無過失地往生天界處。」
經中提到佛弟子在正當理財時也要留意的兩個概念:
1. 受用:過度嗇吝的人有錢卻不肯花錢、有錢卻不受用,這也是種惡報。例如《增
壹阿含經》記載舍衛國曾有位大富翁婆提長者,對自己及他人都一毛不拔,雖然富可
敵國但不肯花錢,生活清貧痛苦,結果死後全部的財產都充公,往生涕哭地獄,白活
一場。佛弟子則是量入為出,對自己及他人都有慈心,因此能對財產作出合理的運用
,自己受用並布施給他人。
2. 施與:有沒有可能把財產帶到後世?一個人的財物中只有布施掉的才能為後世帶
來安樂,財寶除了存在地上,也要存在天上,這是各宗教都有的善法。
在各國爭相量化寬鬆(QE)的年代,鈔票印越多也就貶值越多,等於是政府變相懲罰
存錢的人,或許也算是種「國王奪走」,錢越存越薄。那有什麼存款是不會貶值的?
布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