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912經表示眾生依於二邊:一邊是欲樂、一邊是自苦。
受欲樂的人,由最差到最好是:
1. 不合法的手段求財,自己不好好使用,也不供養親族乃至沙門。
2. 有時用合法、有時用不合法的手段求財,自己好好使用,也供養給親族乃至沙門
。
3. 用合佛法的手段、適量求財,自己好好使用,也供養給親族乃至沙門。
自苦方便的人,由最差到最好是:
1. 從事無益的苦行,又犯戒,沒有證得任何善法。
2. 從事無益的苦行,不犯戒,沒有證得任何善法。
3. 從事無益的苦行,不犯戒,證得善法。
聖者既不著五欲,也不從事無益的苦行,而是離於貪、瞋、癡,當下就能安樂、當下
就能離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