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應部尼柯耶》第51.22經,經文說:「每當如來將身置入心中;將心置入身中,
並且住於進入關於身的幸福想與輕想時,阿難!那時,如來的身體成為較輕、較柔軟
、較適合作業、較輝耀。」
這是什麼意思?
《清淨道論》的解釋如下:
「以身變易其心」──以業生身之力而變易其心,即取基礎禪心置於身內,令心隨於
身,慢慢地行,因身行是緩慢。
「入於樂想與輕想」,是入於以基礎禪為所緣的神變心俱生樂想與輕想。「入」即進
入、觸、達成之意。「樂想」,即與捨相應之想,因捨而靜故說為樂。並且此想,業
已解脫了五及尋等的障敵,故為「輕想」。因他入於(樂想及輕想),所以他的業生
身亦如兜羅綿一樣的輕快,他便如是以可見之身而去梵,好像風吹兜羅綿一樣的輕快
。
這樣去梵界的人,如果他希望步行,依地遍(定)而化一道於虛空,由步行至梵天。
若希望飛行,依風遍(定)而決意起風,乘風而上梵天,如兜羅綿相似。此處則只以
欲去為主要條件。因有欲去之時,(12-077) 他便如是決意,由決意之力而投之,其
可見之身而上梵界,如射手放箭一樣。
「以心而變易其身」,是取其身而置於心,令隨於心,速速地行,因心行是急速的。
「入於樂想與輕想」,是入於以色身為所緣的神變心俱生的樂想與輕想。餘者如前述
可知。此處只是心行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