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取自心相,莫令外散」
《雜阿含經》第616經中說「當取自心相,莫令外散」,其中「取自心相」是指辨識
、選擇自己內心的狀態(是有貪、無貪、有瞋、無瞋、有癡、無癡等等)。相當的南
傳經文作「把握自己心的相」。
本經中的「取自心相」即「擇法覺支」,辨識自己內心的狀態有無善法及不善法。有
四念處(念覺支)後能辨別什麼法有益、什麼法無益,因此能引生擇法覺支。
本經中說「取內心已,然後取於外相」,舉前一經的例子就是先了知自心是不是有散
亂、昏沈等狀態,若有昏沈則取淨相來對治。如果不知道內心的狀態,只靠外境來提
神,那麼是誤打誤撞,治標而不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