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卷十四第362經:「若有比丘聞老、病、死,生厭、離欲、滅盡法,是
名多聞比丘。如是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生厭、離欲、
滅盡法,是名多聞比丘,是名如來所施設多聞比丘。」」(CBETA, T02, no. 99, p.
100, b27-c2)
卷十四第362~364經,正如同卷一第25~29經,強調「多聞」、「說法師」、「法次法
向」這些佛學名詞相應於解脫義的層面。
卷一是強調聽聞或宣說於五陰生厭、離欲、滅盡、寂靜,卷十四則強調聽聞或宣說十
二因緣的還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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