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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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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卷十四第362經:「若有比丘聞老、病、死,生厭、離欲、滅盡法,是
名多聞比丘。如是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生厭、離欲、
滅盡法,是名多聞比丘,是名如來所施設多聞比丘。」」(CBETA, T02, no. 99, p. 
100, b27-c2)

卷十四第362~364經,正如同卷一第25~29經,強調「多聞」、「說法師」、「法次法
向」這些佛學名詞相應於解脫義的層面。

卷一是強調聽聞或宣說於五陰生厭、離欲、滅盡、寂靜,卷十四則強調聽聞或宣說十
二因緣的還滅。

c.f. 


(三六二)[0100b22] - 雜阿含經卷第十四

諸比丘白佛:「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唯願為說『多聞比丘』,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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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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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快將讀經班的討論貼一貼就要去睡了,因此今天的貼文就省去開頭「今天的讀經班
」等等敘述了 :)
Sun Jun 15 23:31:4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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