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讀經班有同學提出:請問想、行、識如何區分? 古代用詞的「想」和現在所謂的「思想」好像不太同,而是指根據標記而有的「心中 浮現的相」。「思想」好像除了想,也包含思(行)。 「行」不只是「意志力」。 古代用詞的「識」和現在很多人認為的「識」好像也不完全一樣。
以下是個人觀點,還請大家指正: 首先可注意想、行、識之間發生的因果關係,不是「色→受→想→行→識」這樣的次 序,而是「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行)」的次序,也就是 「色→識→受、想、行」。 「識」是「覺知」,例如眼識就是視覺,意識則是對於資訊的覺知。 有了「識」後,同時有「受、想、思(行)」。 「想」的定義是「心中(根據過往標記而)浮現的相」;有視覺後,根據過往的經驗 的標記,映想起這是綠色,這是「想」。 「行」的定義是「造作」,可以解釋為主動的去採取一些行動,例如思考、意志力等 ,是心中的行動。我個人覺得「主動」這是「行」的一個特點,可以用來區分「行」 ,不過不確定是否是標準的定義。 可注意的是,五蘊只是古代對於身、心的一種區分(色是「身」,受想行識是「心」 ),像六根也可以是一種區分(眼耳鼻舌身是「身」,意是「心」),甚至不同部派 都有論師提出切更細的方法,作區分而分析的用意,不外乎讓人可以詳細分析身心的 緣起,而得知身、心都是因緣生滅而無我的。因此用現代生理學及心理學來區分,只 要能讓人了解身心都是因緣生滅而無我的,也可以套用四聖諦於其上,而協助對佛法 的觀照。
BTW, 中午遇到 Yap Cheah Shen, Yap 提到"判斷" (e.g. 善惡的判斷, 根據價值觀 所作的判斷) 屬於 "想蘊". 覺得似乎滿合理的, 因為判斷是根據心中的相所作的, 且是貼上一個標記. 大家可以參考看看.
我的意思是想蘊有 evaluation的作用。
SN12.2 :‘‘Katame ca, bhikkhave, sa?kh?r?? Tayome, bhikkhave, sa?kh?r? – k?yasa?kh?ro, vac?sa?kh?ro, cittasa?kh?ro. Ime vuccanti, bhikkhave, sa?kh?r?. 行蘊有 kaya (身) , vaca (語) 和 citta (心) 三種
就我所知,想的作用是給對象作標記,以便再次體驗這樣的對象時,知道這是一樣的 ,也就是「心中浮現的相」。 因此如果曾經對善惡作過標記,這樣的判斷大概是想蘊沒錯。 在經藏中對於五陰的細部定義沒有詳細的探討,論藏中有比較多邏輯較嚴謹的觀點( 但各論的看法不見得完全一致)。 Heaven Chou 在南傳阿毗達摩下過工夫,在這方 面有問題通常找他 (遠目) ;)
行除了造作之外,好像還有遷流的意思。廣義來說就是造作以及隨之而來的遷流,好 像牽涉的範圍甚廣。有時候我會覺得,會不會其實是不同的詞,然後只是名稱相同都 叫做行 0.0 意義也太廣泛了些
「想」的概念的確是比較難以描述及理解。 下面就以我對「想」的理解,解釋一下(有錯的地方還請補充指正 :) ): 「想」就是生起「概念」的作用或說「認識」的作用。 就如同父母帶著小孩子,看到一條狗時,重複對著小孩說「狗狗, 狗狗...」。小孩 的心中留下了「狗的影像」,「狗的符號 -- 狗狗」,形成認識作用。 下次再看到「狗的影像」時,心中已經有了狗的概念。也就脫口而出「狗狗,狗狗 ...」。取出符號。 或是聽到別人說「狗狗」時,心中會現起「狗的影像」。取出影像。 這是在日常生中,想的作用,主要的功能 1. 將影像記錄下來,給予符號,形成認識 。2. 看到影像,取出符號。 3. 聽到符號,取出影像。 而修定的九想觀,則是將「想」的取相功能發揮到極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