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讀經較熟的同學,集思廣益一下:
《雜阿含經》卷1:「喜貪盡者,說心解脫。如是,比丘!心解脫者,若欲自證,則
能自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CBETA, T02, no.
99, p. 1, a11-14)
《雜阿含經》卷26:「離貪欲者心解脫,離無明者慧解脫」(CBETA, T02, no. 99,
p. 190, b17-18)
其中「心解脫」一詞,市面上有幾種解釋:
1. 色界以上定力。把「喜貪盡」解為脫離欲界,因此最少是色界定。
2. 三果聖者的能力之一。把「喜貪盡」解為三果聖者所斷的五下分結的欲貪。而有
三果能力後,「若欲自證,則能自證」到達四果。
以上1、2不一定互斥,若合起來看,也可解釋為何一般認為最少要初禪以上才能「心
解脫」證阿羅漢。
3. 心解脫=慧解脫=阿羅漢的解脫,限定阿羅漢專屬。
4. 形容「心的解脫」,也就是這是一個形容詞,視前後文才能判斷定義。
南傳好像也不只一種解釋。《雜阿含經》、《中阿含經》等的用詞也不完全一樣,例
如《中阿含經》相對於《雜阿含經》第一經的經文,就沒有「若欲自證,則能自證」
這幾個字。
想提出供較常讀經的同學討論,看何者才是「心解脫」的定義?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