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羅列相關的經文:
《雜阿含經》卷2第36經佛陀提到要自依、法依、不異依後,表示要觀察五受陰的因
緣而生憂悲惱苦,知無常則可斷此因緣。
《雜阿含經》卷24第638經則定義四念處是自依、法依、不異依:「若比丘身身觀念
處,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外身、內外身,受、心、法法觀念處
,亦如是說。阿難!是名自洲以自依、法洲以法依、不異洲不異洲依。」」(CBETA,
T02, no. 99, p. 177, a9-13)
《增壹阿含經》卷12〈22 三供養品〉:「云何,比丘!當自熾然,當自修行,得修
行法,獲無比法?於是,比丘!內自觀身,外自觀身,內外自觀身而自遊戲;內觀痛
,外觀痛,內外觀痛;內觀意,外觀意,內外觀意;內觀法,外觀法,內外觀法而自
遊戲。」(CBETA, T02, no. 125, p. 607, b17-22)
《增壹阿含經》卷43〈47 善惡品〉:「云何,比丘!能自熾然,興隆法樂,無有虛
妄,自歸最尊?於是,比丘!內自觀身,身意止,自攝其心,除去亂想,無有憂愁;
外自觀身,身意止,自攝其心,除去亂想,無有愁憂;有復內外觀身,身意止;內觀
痛,外觀痛,內外觀痛;內觀心,外觀心,內外觀心;內觀法,外觀法,內外觀法,
法意止,自攝其心,除去亂想,無有愁憂。如是,比丘!能自[*]熾然其行,興隆法
樂,自歸最尊。諸有將來、現在比丘,能自熾然不失行本,便為我之所生。」
(CBETA, T02, no. 125, p. 783, a19-29)
《長阿含經》卷2:「云何自熾燃,熾燃於法,勿他熾燃;當自歸依,歸依於法,勿
他歸依?阿難!比丘觀內身精勤無懈,憶念不忘,除世貪憂;觀外身、觀內外身,精
勤不懈,憶念不忘,除世貪憂。受、意、法觀,亦復如是。」(CBETA, T01, no. 1,
p. 15, b7-12)
《長阿含經》卷6:「云何比丘當自熾燃,熾燃於法,勿他熾燃?當自歸依,歸依於
法,勿他歸依?於是,比丘內身身觀,精勤無懈,憶念不忘,除世貪憂;外身身觀、
內外身身觀,精勤無懈,識念不忘,除世貪憂。受、意、法觀,亦復如是,是為比丘
自熾燃,熾燃於法,不他熾[8]燃;自歸依,歸依於法,不他歸依。」(CBETA, T01,
no. 1, p. 39, a26-b3)
另外還有一些經文的概念是類似的:
《羯臘摩經》、《中阿含》第91經伽藍經表示不能因種種原因而輕信自稱的真理,要
依是否離於貪、瞋、痴、不善來判斷是否是正法:(節錄增支部3集66經/給瑟目大經
(莊春江譯) )「你們不要因口傳、不要因傳承、不要因傳說這樣、不要因經藏之教
、不要因邏輯推論、不要因推理、不要因理論的深思、不要因沈思後接受之見解、不
要因有能力者的形象、不要因『沙門是我們尊敬的』[而遵循],葛拉嘛們!如果當你
們自己知道:『這些法是不善的,這些法是有罪的,這些法是智者所責備的,完成與
受持這些法導致不利與苦。』時,那時,葛拉嘛們!你們應該捨斷。」
《長阿含經》卷12:「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於是法躬自作證,謂四念處、四神
足、四意斷、四禪、五根、五力、七覺意、賢聖八道,汝等盡共和合,勿生諍訟,同
一師受,同一水乳;於如來正法,當自熾然,快得安樂。得安樂已,若有比丘說法中
有作是言:『彼所說句不正,義理不正。』比丘聞已,不可言是,不可言非,當語彼
比丘言:『云何?諸賢!我句如是,汝句如是;我義如是,汝義如是。何者為勝?何
者為負?』若彼比丘報言:『我句如是,我義如是;汝句如是,汝義如是;汝句亦勝
,汝義亦勝。』彼比丘說此,亦不得非,亦不得是。當諫彼比丘,當呵當止,當共推
求,如是盡共和合,勿生諍訟,同一受,同一師,同一乳;於如來正法,當自熾然,
快得安樂。」(CBETA, T01, no. 1, p. 74, a13-27)
《大般涅槃經》卷六則表示究竟的依止處是親證涅槃,例如《大般涅槃經》卷6〈4
如來性品〉:「依法者,即是如來大般涅槃,一切佛法即是法性,是法性者即是如來
。」(CBETA, T12, no. 374, p. 401, c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