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有新信

 
Re: 凡例
#1
邱大剛
※ 引述《AmitaBuddha (Agony)》之銘言:
> http://cbs.ntu.edu.tw/main/modules/dokuwiki/agama:凡例
> "以白話而進行"→""為贅字
> "免費的傳播"→應該是"免費傳播"
> "嚴謹的進行"→應該是"嚴謹進行"
> "匯整"→應該是"整"
> "好好的舉一些日常生活上的例子"→應該是"好好舉一些..."
> "輕易的了解"→應該是"輕易了解"
> "週遭"→應該是"遭"

    謝謝。

> P.S. 請問文中的"以我為例"是指以為例呀?

    以你為例好了? :P

Have a nice day!

--

悠哉賢故友, 抱道樂林泉, 坐到無疑地, 參窮有象天.
胸中消塊壘, 筆底走雲煙, 更笑忘機鳥, 常窺定後禪.
                                    ∼訪古月師•娥嵋道人

☆歡迎光臨:
Mon Feb 9 17:43:34 2009
回覆 | 轉寄 | 查分 | 返回

Re: 凡例
#2
應作如是觀
※ 引述《AmitaBuddha (Agony)》之銘言:
> http://cbs.ntu.edu.tw/main/modules/dokuwiki/agama:凡例
> "以白話而進行"→""為贅字
> "免費的傳播"→應該是"免費傳播"
> "嚴謹的進行"→應該是"嚴謹進行"
> "匯整"→應該是"整"
> "好好的舉一些日常生活上的例子"→應該是"好好舉一些..."
> "輕易的了解"→應該是"輕易了解"
> "週遭"→應該是"遭"
> P.S. 請問文中的"以我為例"是指以為例呀?

我有把AmitaBuddha姊姊寫的拿去查喔,

的:
結構助詞:(1) 置於形容詞後。如:「美麗的風景」、「聰明的小孩」。
     (2) 置於名詞或代名詞後,表示所屬、所有的關係。如:「我的書」、
       「太陽的光」。
     (3)置於修飾片語或子句後。如:「他寄來的信,我昨天收到。」、
      「那賣花的人沒零錢找。」
     (4) 置於副詞後。同「地」。如:「慢慢的走」、「高高的飛」。

地:
結構助詞。用在副詞之後。同「的」。如:「慢慢地吃」、「好好地玩」、
「雨勢漸漸地小了。」 --教育部國語辭典


所以"的"和"地"在這兒是通用的呢 :)
Mon Feb 9 20:41:03 2009
回覆 | 轉寄 | 查分 | 返回

卍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http://buddhaspac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