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 卷17 第468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尊者羅睺羅往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貪致樂、瞋致苦、癡致不苦不樂世尊!云何知、云何見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得無有我、我所見、我慢繫著使?」

佛告羅睺羅:「有三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觀於樂受,為斷樂受貪使故,於我所修梵行;斷苦受瞋恚使故,於我所修梵行;斷不苦不樂受癡使故,於我所修梵行。

羅睺羅!若比丘樂受貪使已斷、已知,苦受恚使已斷、已知,不苦不樂受癡使已斷、已知者,是名比丘斷除愛欲縛、去諸結,慢無間等,究竟苦邊。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樂受所受時,  則不知樂受,
 貪使之所使,  不見出要道。
 苦受所受時,  則不知苦受,
 瞋恚使所使,  不見出要道。
 不苦不樂受,  正覺之所說,
 不善觀察者,  終不度彼岸。
 比丘勤精進,  正知不動轉,
 如此一切受,  慧者能覺知。
 覺知諸受者,  現法盡諸漏,
 明智者命終,  不墮於眾數
 眾數既已斷,  永處般涅槃。」

佛說此經已,尊者羅睺羅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坐」,宋、元、明三本作「住」。

[註解]

為斷樂受貪使故,於我所修梵行:為了斷除對樂受的貪的煩惱,而在我(佛陀)這邊作清淨的修行。

慢無間等:洞察而完全地破除我慢。又譯為「正慢無間等」、「正無間等」。

貪使之所使:被貪的煩惱所驅使。第一個「使」指「煩惱」,是名詞。第二個「使」指「趨使」,是動詞。

不墮於眾數:不落入輪迴之數。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一般人喜愛樂受,因此在經歷樂受時,被「貪」所役使。

一般人討厭苦受,因此在經歷苦受時,被「瞋」所役使。

對於不苦不樂受,雖然沒有什麼好惡,但仍然是基於「自己」而受,也就是我見、我執還在,因此在經歷不苦不樂受時,仍是被「癡」所役使。

對於這些狀況,修行人都應該善加觀察。

[進階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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