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alk ◎ 大家來灌水    板主: magelinus/Masaki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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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ox (淨) 站內: talk
標題: Re: 個資法修正案完成二讀
時間: Fri Apr 30 19:26:41 2010

※ 引述《fox (淨)》之銘言:
> 有個常違反網規的耳東小姐常亂貼人個資
> 還假冒人

這種一直想破解
來盜取佛教站資料的人
除了個資法
也違反刑法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規定:「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之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
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三百八十一條之一規定:「無故洩露因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
密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千元以下罰金。」


更重要的
他躲不了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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