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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nirvanalove.bbs@bbs.wretch.cc (), 看板: history
標  題: Re: 李昌鈺錯了
發信站: 無名小站 (Fri Sep  1 12:15:06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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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ellDog.bbs@bbs.badcow.com.tw (Hell Dog)》之銘言:
> ※ 引述《tonyd1997@kkcity.com.tw (好男人才能找到好女人^^~)》之銘言:
> :     所有的推論都建構在證據之上
> :     你不能只用同情的角度看李的推論
> :     應該試著用形式鑑定的角度去看整個案件會比較妥當!
> 書名是"讓證據說話", 結果變成"李昌鈺說話".
> 根本沒有證據可以支持李昌鈺的臆測.


蠻奇怪的,位蛇麼突然有人對李昌鈺的專業信任大降,而且開始挑他毛病了?

讓證據說話,當然不可能真的由證據說話,當然要經由專家說明才可以

證據會跳起來說"兇手用我殺了人,快來鑑定我身上的指紋"嗎?


沒有專家鑑定過的物證,能叫做物證嬤?  那查緝殺人案的員警乾脆去菜市場買把菜刀
當物證算了

既然由專家鑑定,那你不聽專家說明你是看個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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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
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則不可得志於天下
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殺人之眾以哀悲泣之戰勝以
喪禮處之道常無名樸雖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賓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
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將知止知止 61-230-12-158.dynamic.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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