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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Ryu.bbs@bbs.ntnu.edu.tw (國泰民安),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不必要的競爭帶來不必要的壓力 發信站: 精靈之城 (Wed Mar 21 21:56:39 2007) 轉信站: Lion!news.nsysu!ctu-gate!news.nctu!news.ntu!mars.scc.ntnu!elfBBS Origin: bbs.ntnu.edu.tw ※ 引述《maskzero.bbs@bbs.csie.ncu.edu.tw (武心)》之銘言: > 實不相瞞 老哥 我個人覺得要澈底解決升學壓力問題 > 破除明星大學的迷思 > 十六年國教 實在是勢在必行 且時機已經非常成熟了 > 經過小弟十個月來的思慮 > 無論各大學的師資 還是公私立大學 > 都已經出現供不應求的時候了 > 您不覺得十六年國教 破除台大最優 台清交成的迷思 > 已經是迫在眉睫 不得不行 時機非常非常成熟的時候了嗎 > 請您向部長建言 > 廢除台大等明星大學 推行十六年國教吧 > 這是打通第四條升學通道的最佳時機 好久沒來PO一下了 若是真的要破除升學壓力 十六年國教哪夠呢? 十六年之後,嬌貴的少爺公主出社會之後豈不是會被萬惡的雇主“欺負”呢? 強烈建議幼稚園到博士一律國教 然後孩子出社會時繼續賦予國教保障 孩子工作時,雇主只能“規勸”孩子,不得違逆孩子的意向 雇主只能記孩子過,但不得辭退孩子 孩子要求周休七日時 雇主不得拒絕,否則違逆孩子的意向時,即視為體罰 孩子當兵時,長官只能“規勸”孩子,不得違逆孩子的意向 長官只能記孩子過,但不得辭退孩子 時時注意他們當兵的情況 當發覺不對勁時,須立即飛奔孩子身旁遞出茶水、噓寒問暖 否則輕則“芒果日報”伺候(誇張!XX士兵被XX排長出操至流汗程度!) 重則依軍法審判 孩子在家時,父母只能“規勸”孩子,不得違逆孩子的意向 得時時遞上茶水、點心 每個月父母須給孩子20000以上的零用金 孩子若到二、三十歲不工作,家長亦不得違逆其意向 否則依家暴法相關規定控告 這樣子的保障應該有跟“零體罰”銜接起來吧 而且完全無升學及競爭壓力 建中、北一女等名校自然消失 比教育部想得更周詳吧~ -- ◤◥ Origi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精靈之城 bbs.ntnu.edu.tw ◣◢ Author: Ryu 從 59-114-122-96.dynamic.hinet.net 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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