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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發信站: 中央大學松濤風情資訊站 (Sat Jan 6 21:17:50 2007) 轉信站: Lion!news.nsysu!ctu-gate!news.nctu!news.ncu!Evergreen Origin: bbs.csie.ncu.edu.tw > ==>發信人: VVVF@kkcity.com.tw ( ), 信區: Education > 警銬是警戒使用條例明訂的警戒,只有司法警察人員於執行勤務必要時方得使用;手銬 > 印象中並沒有列入警械,不過你去跟法官「盧」看看,法官大人沒有論你最高刑度算你 > 祖上積德。 > 雖說我個人與js同樣反對體罰,不過玩到手銬這麼大…… > 警銬,手銬,傻傻分不清楚 > ----- 新聞上常看到有人在警察局被銬在牆上的不鏽鋼管上, 搞不好還加一頂安全帽, 所以一般人會把它跟壞人犯人聯想在一起, 但是它本身只是防犯未然, 既不是用來處罰人, 也不是用來羞辱人. 因此, 如果警察把不會逃跑 或沒有安全顧慮的人銬上手銬, 往往會引來爭議. 該用時不用, 不該用時用了, 都有麻煩. 該與不該, 就看智慧. -- <<< 依法行事 消滅非法 就是一等一的現代公民 >>> -- ◎ Origin: 中央松濤站□bbs.csie.ncu.edu.tw From: 220-138-130-235.dynamic.hi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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