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計 板主: |
閱讀文章: 第 5994/7167 篇 | 上篇 | 下篇 | 回覆 | 轉寄 | 轉貼 | m H d | 返回 |
發信人: altec753w@yahoo.com.tw (r298764),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勸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責任心 發信站: Yahoo!奇摩大摩域 (Wed Jan 3 21:11:12 2007) 轉信站: Lion!news.nsysu!news.ccu!ctu-peer!news.nctu!netnews.csie.nctu!news.cs.n Origin: w42.tpe.yahoo.com ※ 引述《Inspector@kkcity.com.tw ( )》之銘言: > 轉信站: KimoWebBBS!netnews.kimo.com.tw!news.csie.ncu!news.ncu!ctu-gate!news.nct > ※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 ※ 引述《Inspector ( )》之銘言: > > > 法律,和「需負懲戒後果的法律」不完全相同。 > > > 看清楚再廢話好嗎? > > 中華民國刑法 > > 第 277 條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 > > 千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 ;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 > > 怎樣的行為算傷害 法律如何列表了? > 刑法至少將傷害、詐欺、侵占....等各種「怎樣叫違法」的樣態具體表列。而 > 老師的管教措施,要到怎樣的程度會被認為是「違法體罰」,卻沒有表列。 > 你只要有驗傷單、能證明你身上的傷某人有關,就可以成立傷害告訴。老師打 > 人,家長或學生去驗傷、並且證明他的傷與老師有關,多半也能告的成體罰。 > 不過若繼續思考:某人打你一下,你只痛不傷,他堅持那只是碰觸,各說各話 > ,傷害告訴還能否成立?若答案為否定,那老師打手心若驗不出傷,各說各話 > ,也不算是體罰囉? 警察打犯人都會被告, 學校怎能由老師親自教學生用暴力解決問題? 還是有老師是不打學生的, 不適合當教師的人還是該早點另謀高就, 或許流浪教師太多的問題就沒了 -- ※ Origin: 奇摩 大摩域 <http://bbs.kimo.com.tw/> ◆ From: 218.164.36.10 |
閱讀文章: 第 5994/7167 篇 | 上篇 | 下篇 | 回覆 | 轉寄 | 轉貼 | m H d | 返回 |
卍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http://buddhaspace.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