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計    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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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GUN.bbs@bbs.csie.ncku.edu.tw (此次停站7天,進步了),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太多教師違法 校長該連坐處份
發信站: 成大資工_BBS (Sun Dec 24 20:40:22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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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ocling.bbs@bbs.cis.nctu.edu.tw (閒 閒 海 風)》之銘言:
> 孫子行軍令
> 三令五申 士兵還不能貫徹法令
> 就斬小隊長
> 現在腐敗的教育界
> 充斥一些違法亂紀的敗類
> 政府應當嚴加處份這些不肖的不法教師
> 如果三令五申 還是有學校忽視法令
> 就該處份校長 以追究管理不周的責任
> 總要把違法亂紀的不肖教師都趕出教育界 法治教育才能落實


    你上面都寫了  政府理當如何如何 表示這權力在政府

    所謂的【不法】  也就是要依【法】做事

    法的管轄是誰??

    法院吧!關學校校長什麼事?

    一個沒有裁斷權的  你卻要他出來負責???

    另外憲法有保障工作權  學校校長有那樣大的權力fire老師?

    要fire也是依法而行  那這個法又是誰有裁斷權??還是一樣法院。

    所以  既然是法院  你可以去按鈴控告某老師違法亂紀

    請去按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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