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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Odio.bbs@cd.twbbs.org (築),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以誠心邀請的態度,邀請 JS 教授體驗教育改革的方向。 發信站: 中正築夢園 (Sun Dec 17 17:44:20 2006) 轉信站: Lion!news.nsysu!news.cis.nctu!netnews.csie.nctu!Yuntech-News!news.ccu!r Origin: cd.cna.ccu.edu.tw ※ 引述《kevinjl@kkcity.com.tw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是不是 閣下認為人就是該為政府服務 政府有權決定個人的未來? > 我是認為 政府是為人民服務 每個人的未來 需由自己決定。 > 我認為人有權利選擇怠惰 但是必須懂得承擔怠惰的後果 > 政府教育 其責任在於讓人民了解自己選擇的結果 政府也不過是把你關在學校裡幾年,完成九年國教, 之後隨你決定自己的未來要做什麼。 沒必要說成是政府有權決定你的未來吧? > > 打的教育的名義招搖撞騙,最後只是肥了董事,對學生對國家幫助不符合投資預期。 > > 站在國家的立場,就不應該讓太多的野雞大學培養出更多的失業學生。 > 現實就是 混一個野雞大學的學歷對他們有所幫助 > 混高四斑 不但苦悶 更可能 四年過了 什麼都沒有 是嗎?大學四年所花的時間、學費,未來需要多少時間才賺得回來? 高四班是指重考嗎?很多學生都忙著重考,因為他們覺得這才是正確的啊。 > 為什麼矯正學生的行為 需要適度的體罰? > 那麼矯正罪犯的行為 為什麼不可以用體罰? 新加坡有鞭刑,很多國家有死刑。 矯正罪犯很多是以替代的其他方式處理,改成罰錢、關起來剝奪自由。 你或許可以問看看那些罪犯,是不是願意被痛歐一頓交換罰金, 這我實在是不清楚,所以我不多談。 > > 若學生就是不爽上學、不願被人督促管理,很簡單,他國中畢業後就可以離校。 > > 年紀太小的學生還難以擁有正確判斷的能力,因此家長與學校、政府 > > 均需要提供協助,甚至是強迫,待學生成人後方可行使完整的自由意志。 > > 我的想法從頭到尾都是連串的。 > 是不是在閣下的想法裡 > 人就是政府的一個工具而已? 不完全是,但也不完全不是。 我絕對是政府的一個工具。我繳交的稅金足以證明這一切, 但我仍然擁有我的自由意志與行為決定的權利。 這只是利益交換,我繳稅換取我在這國家生存、享用資源的權利。 唯一可惜的,似乎是我沒辦法決定自己是不是這個國家的國民, 因為一出生就是了,這跟人無法自由決定要不要出生是一樣的。 > 重視人的個別差異 > 所以人的意見不同是正常的 但是發生衝突時 就是必須依賴多數決議 > 合法的意義 是代表這項決議 展現多數民意 前面你說的沒錯,但我可不覺得「完全禁止體罰」是多數民意。 > 也因為重視人的個別差異 所以期待法律的限制對人民是越少越好 > 而閣下的價值是什麼呢 中庸之道,求取平衡。我反對極端,過度的體罰是不對的, 但完全不體罰,在台灣這種狀況下也是不好的。 > 既期待政府的限制(限制高等學校的創立) > 又不願遵守政府的限制(對體罰政策的不以為然) 政府的每一項措施要分開來談, 難道我贊成政府限制野雞大學成立, 就應該要贊成陳水扁稱帝嗎? > 簡而言之就是 ”我認為對的就是對” 每個人應該都是認為自己的想法是正確的, 但我不覺得我的想法是這種我執之下的固執產物。 我當然認為我想的是對的,但你從前面的文章引出這個結論, 這也未免朝錯誤的方向解讀了吧? 你認為你想的才是對的,我只是和你的想法不同而已, 你並不需要扣我這樣的帽子。 -- * Origin: 中正築夢園 (CcuDream.twbbs.org) ★ From: 218.165.13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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