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計    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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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Re: 老師體罰學生,賠償金卻是全民買單!
發信站: KKCITY (Fri Jun 30 19:44:14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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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說真的,我也是很好奇 所使用的法律觀的問題
     我這邊說 使用這個動詞 那是因為法律會被解離
      法條就像一根根的箭一樣射出這樣
     這種情形呢,是相對於詮釋學派的東西
    因為正統的詮釋法係會按照詮釋學循環那樣
     那麼上面那一種情形,就常會發生一種情形這樣
     那麼呢,我是察覺到 一些
     一種的確是受到文化影響 法就是刑的影響
     我這邊再講這個老套 那是因為我知道了如何演變到現在社會的認知這樣
     也就是說這句話會已經被我揭示了,當然是說你們不用太擔心
     你們是否能達到我的境界,那可以不是必須的
     那我們這樣的差別,的優劣 是另外一個探討的議題
     另外我還發現另外一種法律觀的脈絡問題
      那這邊先這樣吧..總之為何會注意這個
     因為的確這些觀  還是會牽涉到現實的
     例如你這樣誤解了 真的意思 你還是會照那個自己擁有的錯誤觀念行事
     所以就是這樣...


※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 引述《pianodreamer (★藍星琴海☆)》之銘言:
> > 從前,包括在下,有許多教師還會利用中午、下課、或放學後留學生約談,
> > 或者補救教學;現在,看到整個環境的丕變,多做只會惹人嫌,
> > 沒人會感激,那就一切「依法行事」吧!
> > 學生犯錯了,先約談訓話給機會,再犯錯,記過單伺候就是了。
> > 不要再浪費生命、時間在不懂事的小孩子身上了,真的,
> > 沒人會感激的!
> > 許多基層的教師,已經把標準降到如斯,只求不要違法,安全度過
> > 這教育界的亂世之秋,全身而退,安享晚年就好。
> > 既然管不得、不可管,那教師也就不要多管,正常上下班就好了,
> > 別人的孩子...那麼多管閒事,也沒人看到、沒人會感謝,
> > 到頭來搞不好還惹了一身腥,實在划不來! 這就是目前台灣的教育現況...
> > 是禍、是福... 
> > 教育界的上位者、人本、以及諸位家長,就由各位親身驗証吧!!
>     很好奇 這樣的工作觀
>     為什麼把工作做好的原因 是為了別人的感激
>     而不是自己負責的態度?
>     「依法行事」真的那麼簡單?
>     教師法明文規定 老師的義務之ㄧ:
>     "四  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
>     該如何「依法行事」?
>     現在社會各界 不過是要求不要違法 就展現其消極之對抗
>     未來如真要 依法行事 可能這樣的態度 就會先被淘汰了
>     未來社會的競爭 只會是越來越嚴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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