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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polonaise@kkcity.com.tw (xxxxx),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老師體罰學生,賠償金卻是全民買單! 發信站: KKCITY (Fri Jun 30 19:44:14 2006) 轉信站: Lion!news.nsysu!ctu-gate!news.nctu!news.ntu!bbs.ee.ntu!news.kkcity.com. Origin: bbs.kkcity.com.tw 不過說真的,我也是很好奇 所使用的法律觀的問題 我這邊說 使用這個動詞 那是因為法律會被解離 法條就像一根根的箭一樣射出這樣 這種情形呢,是相對於詮釋學派的東西 因為正統的詮釋法係會按照詮釋學循環那樣 那麼上面那一種情形,就常會發生一種情形這樣 那麼呢,我是察覺到 一些 一種的確是受到文化影響 法就是刑的影響 我這邊再講這個老套 那是因為我知道了如何演變到現在社會的認知這樣 也就是說這句話會已經被我揭示了,當然是說你們不用太擔心 你們是否能達到我的境界,那可以不是必須的 那我們這樣的差別,的優劣 是另外一個探討的議題 另外我還發現另外一種法律觀的脈絡問題 那這邊先這樣吧..總之為何會注意這個 因為的確這些觀 還是會牽涉到現實的 例如你這樣誤解了 真的意思 你還是會照那個自己擁有的錯誤觀念行事 所以就是這樣... ※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 引述《pianodreamer (★藍星琴海☆)》之銘言: > > 從前,包括在下,有許多教師還會利用中午、下課、或放學後留學生約談, > > 或者補救教學;現在,看到整個環境的丕變,多做只會惹人嫌, > > 沒人會感激,那就一切「依法行事」吧! > > 學生犯錯了,先約談訓話給機會,再犯錯,記過單伺候就是了。 > > 不要再浪費生命、時間在不懂事的小孩子身上了,真的, > > 沒人會感激的! > > 許多基層的教師,已經把標準降到如斯,只求不要違法,安全度過 > > 這教育界的亂世之秋,全身而退,安享晚年就好。 > > 既然管不得、不可管,那教師也就不要多管,正常上下班就好了, > > 別人的孩子...那麼多管閒事,也沒人看到、沒人會感謝, > > 到頭來搞不好還惹了一身腥,實在划不來! 這就是目前台灣的教育現況... > > 是禍、是福... > > 教育界的上位者、人本、以及諸位家長,就由各位親身驗証吧!! > 很好奇 這樣的工作觀 > 為什麼把工作做好的原因 是為了別人的感激 > 而不是自己負責的態度? > 「依法行事」真的那麼簡單? > 教師法明文規定 老師的義務之ㄧ: > "四 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 > 該如何「依法行事」? > 現在社會各界 不過是要求不要違法 就展現其消極之對抗 > 未來如真要 依法行事 可能這樣的態度 就會先被淘汰了 > 未來社會的競爭 只會是越來越嚴苛 -- ┌─────◆KKCITY◆─────┐ ◢ ◤ 找歌最方便 KKBOX 歌詞搜尋!! │ bbs.kkcity.com.tw │ \^_^ / ★http://www.kkbox.com.tw★ └──《From:218.81.178.24 》──┘ ◤ 唱片公司授權,音樂盡情下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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