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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npcsg8716@yahoo.com.tw (沒有大腦的豬),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老師體罰學生,賠償金卻是全民買單! 發信站: Yahoo!奇摩大摩域 (Thu Jun 29 10:54:05 2006) 轉信站: Lion!news.nsysu!news.CDPA.nsysu!ctu-peer!news.nctu!news.cis.nctu!netnew Origin: w42.tpe.yahoo.com > "愛之深責之切"裡面沒有體罰的意涵,別亂用字詞 「愛之深責之切」的本意,本來就沒有體罰的意涵,而且也 不是做為合理體罰的藉詞,可是呢,這些喜歡體罰學生的老 師,一旦體罰事實被踼爆了,學校或老師就會以這句話來解 釋為什麼會體罰學生,早就已經聽多了。 > > 既然教育「體罰不死」,就只有先讓這些喜歡體罰的老師進 > > 去牢裡反省,反正別人的孩子死不光,打不痛。就只有將這種 > > 喜歡體罰的老師告到破產及被抓去關個幾年也沒有什麼關係的 > > 哩! > 老師只要釐清"處罰"和"體罰"的差異性,就不會落人口舌 > 現在會打人的老師幾乎看不到了 > 倒是你的字行間充滿了仇視,孩子不死,就是老師去死 > 說句實話,你和喜歡體罰的老師有什麼差別?都看不到愛嘛! 老師只要完全不體罰學生,在下應該就不會有仇視老師的哩! 一味要求學生「尊師重道」,可是老師不尊重學生也就算了, 就連家長也不看在眼裡,沒有經過家長同意就體罰,顯然的就 是不把家長放在眼裡。 -- ※ Origin: 奇摩 大摩域 <http://bbs.kimo.com.tw/> ◆ From: 219.80.129.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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