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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Seasons.bbs@bbs.csie.nctu.edu.tw (四季飯店掌櫃),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轉貼-人本開設未立案補習班 發信站: 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Thu Jun 8 01:16:53 2006) 轉信站: Lion!news.nsysu!ctu-gate!news.nctu!news.ntu!news.ee.ttu!netnews.csie.nc 七、申請設立教育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民法第五十九條規定不予許可, 已許可者,依民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撤銷之: (一)設立目的非關教育事務或不合公益者。 (二)設立目的或業務項目違反法令、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 (三)業務項目與設立目的不符者。 (四)經辦之業務以營利為目的者。 ^^^^^^^^^^^^^^^^^^^^^^^^ 光是人本開設補習型態的班別並向學生收取費用, 就坐實 7.4 這一條了 這一項業務依民法是不得許可的 如果教育部許可這項業務 就要追究相關官員圖利的罪名了 ※ 引述《pinotiry@kkcity.com.tw ( )》之銘言: > ※ 引述《Seasons.bbs@bbs.csie.nctu.edu.tw (四季飯店掌櫃)》之銘言: > > http://hef.yam.org.tw/activity/02/down08_02.htm > > 30 個班次, 一班 50 人, 只有 3 天的課程要收費 4860 元 > > 30*50*4860=7290000 > > 30個班級營業額是729萬元 > > 假設講師每小時是 1600 元( 時薪一千六夠高了吧?) > > 湊足8小時好了, 講師費是 115 萬2千元 > > 30*3*1600*8 = 1152000 > > 這個研習營, 還有什麼其它開支, 需要花到 613 萬8000元? > > 不是營利, 只有白癡相信 > 依法收費而已,況且他們也是要吃飯啊。 應該是違法營利吧 -- ※ Origin: 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bbs.csie.nctu.edu.tw> ◆ From: cissol7.cis.nct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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