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計    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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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kundian.bbs@bbs.ntnu.edu.tw (國中老師),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禁止體罰  明文規定之後的嚴重問題
發信站: 精靈之城 (Tue Feb 28 19:43:39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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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ng.bbs@micro.bio.ncue.edu.tw (隆中黔首)》之銘言:
> 關於這問題唷∼
> 之前一位到我們學校擔任研習講師
> 正任職於彰化地檢署的一位檢察官
> (姓名不方便公布..只能說是由教職轉換跑道改當檢察官的..有興趣的自己去查看看)
> (當過老師的執法人員.在法律素養上可沒話說了吧.)
> 就在研習的會場上
> 相當清楚明白的說
> 即使學生在校內犯的錯
> 只要與現行法律相違背
> 無論是傷害..或甚至是公然侮辱
> 受害者即使是老師
> 學校固然可以以校規處理
> 但是他卻是"強烈建議"最好是用法律解決
> 鼓勵老師遇到事情不要只是鄉愿的姑息
> 更別被"摸頭解決"
> 勇敢的告到底
> 殺雞儆猴
> 以導正目前扭曲的社會風氣
> 對了...一句題外話
> 前一陣子..看到一篇新聞
> 說到以後醫院驗傷單的收費要分級
> 一張普通驗傷單..只要1∼3百
> 一張訴訟專用驗傷單..卻要叫價到2500∼5000
> 看完...只覺得啼笑皆非...
> 這根本就是用來坑不懂法律的人的花招嘛...
> ※ 引述《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之銘言:
> ---- 惡搞自己? 你跟一票不敢告學生的蠢老師一樣.

老師們的共同默契是 遇到可以告學生的事件
即使是身心遭受到學生嚴重傷害
也不要冒險提出告訴
因為社會輿論大部分是站在學生這邊的
你不相信嗎??不會吧!!
因為你是老師知道嗎???
要有愛心喔 哈哈
首先家長會哭訴 我根本管不動孩子
三餐很可憐
當老師何必跟孩子計較呢??

而且提出告訴等於對外宣告你是一個不適任教師
你對行為偏差的小孩提不出有效策略
不會有老師這麼笨吧,自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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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精靈之城  bbs.ntnu.edu.tw 
  Author: kundian 61-216-242-69.dynamic.hinet.net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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