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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MOS.bbs@bbs.nsysu.edu.tw (恨情歌),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To MOS(幹的好!仁愛國小教評會)
發信站: 中山計中美麗之島 (Fri Feb 17 09:49:41 2006)
轉信站: Lion!news.nsysu!Formosa
Origin: bbs.nsysu.edu.tw

> ==> 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 的文章中提到:
> > ==>發信人: MOS.bbs@bbs.nsysu.edu.tw (恨情歌), 信區: Education
> > 別的事不講
> > 單就這個事件
> > 黑白的分際不是非常清楚嗎?
> > 請問模糊的地方在哪裡?
> > 指出來!我講清楚  讓你明白!
> > 如果很清楚  請表示你對整件事的意見!
> > 不要只想模糊焦點!
> >
> ----- 有些事偏偏就是非黑即白, 像是本案的聘任與否.
>       那個老師糟糕的程度, 當然是在灰階表的某個地方, 而不是兩端.
好極了!
請指出在哪一個灰階的地方!
又如何處分才是你認為那個地方適合的處分?
>       但是不肯用腦袋的話, 處分就會只有聘或不聘的兩極選擇.
請你用你的腦袋想想
很多人都想知道!
所以請你的腦袋來告訴大家
>       其實法規是可以做到像灰階的表現, 而不是只有聘與不聘的選擇.
請說清楚一點
是怎樣的處分  才合適?
>       在國科會的案例中, 有三年不准提計劃的處分, 學校也有三年不准提升等
喔 原來你認定的處分在國小教師的處分裡都不適用
國小教師沒有禁止升等的處分
不知道你能做出如何的處分?
>       的規定. 運動員違規, 有三年不准參賽的處分.
>       法律是活的, 是會成長的. 但是, 需要腦袋才會成長.
漂亮  請你指出來
讓我們成長成長!
>       嚷嚷自己的良知或嚷嚷凡事不只有二元, 都是沒有法律素養, 都於事無補.
很棒!請指導!
讓這群教師知道如何才能做到像你說的
本案例細節十分清楚
在你講這種空泛的話的時候
請舉出可行的方式
明確一點吧!讓我見識見識!
我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我真的想知道睿智的你會如何處置!
附帶說明
如果你還只是想東扯西扯
就不要回了  別讓費時間與資源!

--
   為了討好妳的歡心
   我經常忘記我自己
   於是我叫我自己恨情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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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中山大學-美麗之島BBS * From: 210.69.1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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