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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MOS.bbs@bbs.nsysu.edu.tw (恨情歌),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To MOS(幹的好!仁愛國小教評會) 發信站: 中山計中美麗之島 (Fri Feb 17 09:49:41 2006) 轉信站: Lion!news.nsysu!Formosa Origin: bbs.nsysu.edu.tw > ==> 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 的文章中提到: > > ==>發信人: MOS.bbs@bbs.nsysu.edu.tw (恨情歌), 信區: Education > > 別的事不講 > > 單就這個事件 > > 黑白的分際不是非常清楚嗎? > > 請問模糊的地方在哪裡? > > 指出來!我講清楚 讓你明白! > > 如果很清楚 請表示你對整件事的意見! > > 不要只想模糊焦點! > > > ----- 有些事偏偏就是非黑即白, 像是本案的聘任與否. > 那個老師糟糕的程度, 當然是在灰階表的某個地方, 而不是兩端. 好極了! 請指出在哪一個灰階的地方! 又如何處分才是你認為那個地方適合的處分? > 但是不肯用腦袋的話, 處分就會只有聘或不聘的兩極選擇. 請你用你的腦袋想想 很多人都想知道! 所以請你的腦袋來告訴大家 > 其實法規是可以做到像灰階的表現, 而不是只有聘與不聘的選擇. 請說清楚一點 是怎樣的處分 才合適? > 在國科會的案例中, 有三年不准提計劃的處分, 學校也有三年不准提升等 喔 原來你認定的處分在國小教師的處分裡都不適用 國小教師沒有禁止升等的處分 不知道你能做出如何的處分? > 的規定. 運動員違規, 有三年不准參賽的處分. > 法律是活的, 是會成長的. 但是, 需要腦袋才會成長. 漂亮 請你指出來 讓我們成長成長! > 嚷嚷自己的良知或嚷嚷凡事不只有二元, 都是沒有法律素養, 都於事無補. 很棒!請指導! 讓這群教師知道如何才能做到像你說的 本案例細節十分清楚 在你講這種空泛的話的時候 請舉出可行的方式 明確一點吧!讓我見識見識! 我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我真的想知道睿智的你會如何處置! 附帶說明 如果你還只是想東扯西扯 就不要回了 別讓費時間與資源! -- 為了討好妳的歡心 我經常忘記我自己 於是我叫我自己恨情歌 -- * Origin: 中山大學-美麗之島BBS * From: 210.69.12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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