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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riceroll.bbs@bbs.ed.ntnu.edu.tw (trouble receiver ),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To MOS(幹的好!仁愛國小教評會)
發信站: $s (Fri Feb 17 13:06:42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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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嘴砲真的很容易

※ 引述《MOS.bbs@bbs.nsysu.edu.tw (恨情歌)》之銘言:
> 好極了!
> 請問怎麼挑?
> 很明顯的蛀蟲出現了
> 不僅沒挑出來
> 反而出現更多蛀蟲?
> 請問這是否違背你的想法?
> 還是你只是想想而已
> 現實上沒這樣做也就所謂了
> 漂亮!果然是犯錯永遠都是少數者!
> 今天這件事整個荒謬到極點!
> 是少數人的錯嗎?
> 一個老師帶領學生作弊
> 是一個老師的錯!所以我只要求解聘他
> 這個要求請問  在你的標準裡面算是過份嗎?
> 如果不是 那你會支持解聘嗎?

在支持是否解聘的當下   請你審視一下教評會的運作原則
還有  教育界的任用標準

教評會的機制弊病的確多  所以要從法令著手

但是教師自主不可以被剝奪

另外  解聘對一個老師的影響多大?

很大

因為教育界很小

這位老師如果沒有後台 大概也沒啥機會在教育界服務了

你要追究薪水問題  我大概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如果要停聘  而非停職  會影響到這個老師的一輩子

目前將這位老師公佈姓名  做出停職處分  以重視名聲的教育界而言

已經是非常嚴重  他將來的調校  升遷  大概已經無望了

更不要提以後種種

高道德要求在教育界依然盛行

教評會對此先做出停職  而非停聘處分  是預留轉圜餘地


> 接著  為了包庇黃太民
> 仁愛國小教評會的成員全都賠進去了!
> 他們其中有人是清醒的
> 但卻喚不醒多數的人
> 所以以這種非常荒謬
> 不僅沒有給黃太民任何處罰
> 還讓他不用工作可以領薪水!
> 不是擺明著  大家都來作弊!
> 被捉到還有好處!
> 這是什麼教育
> 這是什麼老師做的好事!
> 這是少數人的問題?
> 不要只想個案化!少數人化!

這是法令的問題

教師法與教評會法的機制相當不完整

如你願意仔細研究  你會發現幣病不止在特殊成員(包括校長  包括教師  包括家長)

把持教評會  教師分責不公  互相袒護

學校行政與教學對立  都是這種機制產生的後果




> 這個問題其實已經動搖整個教師給人家的最基本觀感了!
> 連老師都帶頭作弊了
> 還有什麼事不可能的

不可能的事情多著

校長脅迫教評會量身訂做一個缺聘他的親友進來都發生過



> 作弊的老師都沒事  還可以不用工作領薪水
> 天底下還有什麼事不可以
> 好極了!你如何改善?
> 是換一批人來嗎?
> 這才是問題重點!
> 當初是基於教師自治的原因才讓教評會成為教師聘僱的決定者
> 結果教評會只想聘用教師
> 不想解雇教師
> 只想讓他們以退休或自請離職的方式 自然淘汰

這是留給他們面子

我只能說

退休金太過優厚   停聘仍有薪水可拿

這的確是弊病

但是同上所言

老師解聘可能會讓這位老師沒啥頭路可找

學校教師因為醜聞離職  不要說在教育界  在業界都不太能找到工作


如此毀了他的前途  會不會太嚴厲了一點?



> 也不願稟持公理正義  解雇不適任教師
> 這就是現行制度下的問題
> 別的事不講
> 單就這個事件
> 黑白的分際不是非常清楚嗎?
> 請問模糊的地方在哪裡?
> 指出來!我講清楚  讓你明白!
> 如果很清楚  請表示你對整件事的意見!
> 不要只想模糊焦點!
> 好個歇斯底里!
> 當你看到一群自命清高
> 一群成天只是抱怨社會大眾抹黑他
> 一群認為是有良心的知識份子
> 做出這種昧著良心的決定時
> 你的反應是如此麻木不仁
> 難怪你要說人家偏激
> 請問歇斯底里在哪裡?
> 偏激又在哪裡?
> 那一句話讓你覺得不正確?
> 這群人是不是真的犯下大錯?
> 如果是  你講偏激又是為何?
> 不要把問題扯到人家的情緒來模糊焦點!
> 此POST已經三天了!
> 不知道你是不是也深自反省過!
> 是否這群教師真的做了最不好的示範?
> 你在教育版也很久了!
> 相信你也看過許多批評教師  聲援教師
> 各種不同的聲音
> 你是替教師講話也好  是想建立制度也好
> 但是  你也看到這樣無公理的事情時
> 我不知道你是想讓他隨著時間消逝  消失掉
> 還是你也期期以為不可
> 如果是前者  那你回POST是自取其辱
> 如果是後者  請你也加入譴責犯錯人的行列!
> 讓他們在有機會改善的時候
> 解救他們自己!
> 請依你自己的良心判斷吧!
> (抱歉,更改標題是為了集中焦點,
> 如你不願意,回POST時請自行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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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來自 教育系電腦室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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