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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MOS.bbs@bbs.nsysu.edu.tw (恨情歌), 看板: education
標  題: Re: 幹的好!仁愛國小教評會!
發信站: 中山計中美麗之島 (Wed Feb 15 13:57:08 2006)
轉信站: Lion!news.nsysu!Formosa
Origin: bbs.nsysu.edu.tw

> ==> 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 的文章中提到:
> > ==>發信人: MOS.bbs@bbs.nsysu.edu.tw (恨情歌), 信區: Education
> > 因為我不像你這樣麻木不仁
> > 因為我還有良知!
> >
三個部分一併回答你
首先
任何法律都必須執行
今天不是沒有法律
而是這些教評會委員的人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
做出不應當的決定
因為根本不可能也不會去特別立一條法
特別指明「大學學測作弊教師必須解聘」
而是相當的行為  都已經在現有法律之下規範
任何法律都有其裁量空間
有權執法者要昧著良心做事
這已經不是法律的問題了!
第二  教育工作本來就有其良心性質
教師不用高標準要求自己
至少要符合一般標準
很顯然  有人是連這種標準都達不到的
以後會不會有這種情形再發生?
會!  因為教師們根本無能力自我管理!
最後
要改變這種荒謬的情形
只有改變教師聘用制度
就是剝奪教評會聘用教師的權力
回歸首長聘用制度!讓校長決定!
校長可能徇私
但他會有上級長官監督
而不是像現在連教育部長都無能為力!
你要的法律是將整個制度改變
不是只是單純補這個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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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討好妳的歡心
   我經常忘記我自己
   於是我叫我自己恨情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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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中山大學-美麗之島BBS * From: 210.69.1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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