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uddhism ◎ 連線佛教版    板主: f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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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clearbook@kkcity.com.tw ( ) 看板: Buddhism
標  題: Re: 改加持之方法
發信站: KKCITY (2009/07/19 Sun 13:44:15)

※ 引述《sici1.bbs@cbs.ntu.edu.tw (sici1)》之銘言:
>         既然是「召請」,也許你認為這是釋尊自己召請自己,個人沒什麼意見,
>         你也可以自己召請自己,自由的言論,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想法。
>         個人覺得這是後人的召請,不是釋尊講述的,見解與你不同,請你見諒。

就「大佛頂無畏廣聚如來佛頂召請諸佛品第十三」題目而論:釋尊屬於「諸佛之一」,而
釋尊在此品中講述「釋迦牟尼佛系列諸咒」,用以教導密法行者:如召請阿彌陀佛等等諸
佛一般召請「釋迦牟尼佛」是非常合理的,應該不是你解讀的:「釋尊自己召請自己。」

至於,「釋迦牟尼佛系列諸咒」是否為釋尊所講述?若你覺得自己所做的認定,不僅沒有
謗法的情況發生,又可以在佛法修證上有所助益,就堅持下去吧!

站在我的立場:除非我有足夠的「人事時地物」等證據,證明這段經文是:誰?在哪裡?
什麼時候?針對哪些內容?進行不實的撰寫?否則,這部經典就是釋尊講述的,就算我沒
有修持,也不會任意去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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