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uddhism ◎ 連線佛教版    板主: fox
閱讀文章: 第 3750/4917 篇 | 上篇 | 下篇 | 回覆 | 轉寄 | 轉貼 | m H d | 返回
發信人: clearbook@kkcity.com.tw ( ) 看板: Buddhism
標  題: Re: 四依法與四大教法
發信站: KKCITY (2009/06/25 Thu 15:25:02)

※ 引述《Heavenchow.bbs@cbs.ntu.edu.tw (Heaven)》之銘言:
> 當然原作者可以說諸如「雖然我用了許多標準,但不等於我推翻原先的標準。」

還有一個重點:許多被使用的標準,務必與原先的標準發生關連性,才符合邏輯。

> 原作者也可以說類似「這些標準都可以繼續討論、公說公有理、個人都有主觀...」
> 但這過程是在試著找答案?或是在為預設的答案找條件?

我覺得以上兩種動機都是有益成長的,有找總比沒找好吧!

> 這種討論可以永遠下去,因為每個人都不同,在每個人身上都可以找到不同的特點。
> 說不定到最後,也試著去找「依人不依法」的支持論點,甚至「佛說的也不一定對」
> 也可以拿出來用。基於尊重個人的立場,真的是要怎麼做都可以,
> 只是最好想想,做這些真的是為了什麼?

主觀的予以尊重、客觀的繼續討論,才有機會真相大白。不然,也可以每個人各自閉門
造車、自修自證,待成佛時再來開顯真相、廣度眾生。
--
┌─────KKCITY─────┐ KK免/費/撥/接 
         bbs.kkcity.com.tw          電話(1):4491999 電話(2):4058-6000
└──From:61.224.106.177     ──┘帳號:kkcity   密碼:kkcity
--
閱讀文章: 第 3750/4917 篇 | 上篇 | 下篇 | 回覆 | 轉寄 | 轉貼 | m H d | 返回

卍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http://buddhaspac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