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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avenchow (Heaven) 看板: Buddhism
標題: Re: 四依法與四大教法
時間: Wed Jun 24 11:06:54 2009

※ 引述《clearbook@kkcity.com.tw ( )》之銘言:
> > 某甲喜歡的, 就說某些頭銜說過的, 沒有問題.
> > 不喜歡的, 就算有頭銜, 得再做過某些某甲自行認可的功課才行.
> > 我很好奇, 若某大仁波切開示, 某甲會一一反問說你自己有做過嗎?
> 非常弔詭的是:在講述「依法不依人」的文字中,竟然出現了五次「某甲」;或許,困
> 難的不僅是「依法不依人」,要真正做到「就事論事」、「對事不對人」就不容易了。

因為那些是在舉 "依人不依法" 的例子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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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言下相應   即共論佛義   若實不相應   合掌令歡喜 ◇
◇ 此宗本無諍   諍即失道意   執逆諍法門   自性入生死 ◇
◇ 南無 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 護法韋馱尊天菩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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