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uddhism ◎ 連線佛教版 板主: fo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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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clearbook@kkcity.com.tw ( ) 看板: Buddhism 標 題: Re: 評印順導師「般若經最大」的詮釋 發信站: KKCITY (2009/06/22 Mon 12:50:31) ※ 引述《Heavenchow.bbs@cbs.ntu.edu.tw (Heaven)》之銘言: > 州官、百姓、放火、點燈乃是借用歷史典故的寓意。 > 正如你所說,人人皆可自由詮釋,總不會此時你又不許我用歷史來詮釋了吧? > 我想你應該不是這樣想,否則豈不是放了第二把火。:) 既然沒有人「不許」你引用歷史典故,以上所云目的為何? > 話是這樣說,做出來的卻全然不是這麼一回事嘛。 使否「說歸說,做歸做」也非某人說了算。 > 有其他網友也提出了這種討論有違「依法不依人」的教導, > 我也試著指出其中的問題。 > 當然,在學術的領域中,要怎麼討論是個人自由, > 但在此時此地,我卻聽到我也可以再依另一個人?這樣可能比較公平? > 真是令人無言。 既然「無言」,哪來這麼多意見? > 佛與菩薩,對問酬答,本來就是討論的一種。經中有許多都在討論何為真, > 何為不真。也討論為何過去四十年不談真實, > 並不是討論「未顯真實」的理由及過程,就一定是「開顯」真實。 有人要這樣解釋我個人沒意見,並不表示我自身也有如此的認為。 > 退一步來說,我談的重點在指出有「真實」,佛陀也談「真實」, > 你閃躲此事,卻又玩起轉移焦點的手法了。 閃躲與否也非某人說了算,對於話不投機者,個人不會如此評之。 > 再者,你說:佛陀「是」在開顯真實,而「不是」在討論真實。 > 所以別人討論是非就是「爭對錯、論是非」,你談的就不是? > 這是州官放的第三把火了。 如果真有放火之事,建議撥打119。 -- ┌─────◆KKCITY◆─────┐ ★ 人人可架站,經營社群聯誼天地 ★ │ bbs.kkcity.com.tw │ 歡迎社團/班系/歌友/藝文創作/公益申請 └──《From:61.217.185.177 》──┘ 到 KKCity 開設自己喜愛的主題BBS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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